腹誹[1],意為在肚腹之中「誹謗」皇帝,儘管大臣話未出口,但皇帝僅憑自己的猜斷,即可予以加上此罪名制裁,表現出在君主專制之下對於言論的控制。

漢武帝張湯研議發行「白鹿皮幣」,一張白鹿皮幣,價值四十萬錢。武帝徵求大農令顏異意見,顏異提出了不同看法:「今王侯朝賀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武帝大不高興。張湯本與顏異有讎隙,後來有人告發顏異發表異議,武帝讓張湯審理顏異一案。《史記·平準書》載「(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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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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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腹誹. 教育百科. 臺灣: 中華民國教育部 (中文). 口不言而心非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