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向風群島
英屬向風群島是西印度群島向風群島的英國殖民地的行政區,該行政區存在於1833年到1959年12月31日之間,由格林納達、聖盧西亞、聖文森特、格林納丁斯、巴巴多斯(1885年的總督府所在地,1885年後恢復為獨立的殖民地)、多巴哥(直到1889年併入特立尼達)和多米尼加(1940年加入,以前是英屬背風群島的一部分)組成。
英屬向風群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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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年—1959年 | |
格言:I pede fausto (拉丁語: 快樂同行) | |
國歌:"天佑吾王" | |
地位 | 殖民地(英國) |
首都 | 巴巴多斯布里奇敦 (1871–1885) 格林納達聖喬治 (1885–1959) |
常用語言 | 英語 克里奧爾語 多米尼克法語 聖盧西亞法語 |
宗教 | 基督教 (聖公宗, 羅馬天主教, 循道宗) |
政府 | 君主立憲制 |
英國君主 | |
• 1952–1959 (最後一位) | 伊麗莎白二世 |
歷史 | |
• 建立 | 1833年 |
• 終結 | 1959年 |
行政歷史
編輯從1871年到1885年,殖民地總督府的所在地是巴巴多斯的布里奇敦,之後轉移為格林納達的聖喬治。這些島嶼不是一個單一的殖民地,而是一個由數個不同殖民地組成的聯邦。這些殖民地有一個共同的總督,而每個島嶼仍保留着自己的行政機構。向風群島沒有共同的立法機構、法律、稅收或關稅。然而,有一個共同的審計系統,將數個島嶼聯合起來一起維護某些公共事業機構。
司法史
編輯1859年,向風群島成立了一個共同上訴法院。該法院的法官由各島嶼殖民地的首席法官組成。根據1919年西印度上訴法院法案,該法院被西印度上訴法院取代。西印度上訴法院不僅負責向向風群島提出上訴,還負責管理背風群島聯邦殖民地、巴巴多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以及英屬圭亞那的上訴案件。
參考資料
編輯- ^ Joseph, Lawrence A. The Origin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Grenada. The Barnacle (Granada: The Barnacle News). (原始內容存檔於20 October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