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寶璜(?—1951年3月31日)字渭占直隸省大城縣人,中華民國工會領導人、政治人物。[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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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勝利後,1947年,天津和記洋行準備解僱大批職工,遭到職工反對,天津和記洋行華經理顧子儀聯絡天津警察局局長李漢元、中國國民黨天津市黨部工運部長李墨元、天津市總工會理事長范寶璜等人破壞和記洋行職工的反解僱鬥爭。到1947年9月中旬,天津和記洋行決定停發職工工資,並公開折遷機器。職工則繼續鬥爭,阻止了廠方拆除二百五十瓩發電機。[3]

1947年3月1日,范寶璜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1]1948年,范寶璜當選工人團體工會北區的第1屆立法委員候補人[4]

1951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處決所謂「反革命分子」一百九十三名,其中知名人士有蘇吉亨、范寶璜、呂一民曹強巴延慶等人。[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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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
  2. ^ 刘国铭,《民国职官年表·人名录》校读,近代中国研究,2009年08月15日. [2013年7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6月18日). 
  3. ^ 天津歷史資料6-7,天津市歷史研究所,第69頁
  4. ^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錄,南京:立法院秘書處編,1948年
  5. ^ 裘孔淵,中國大陸人民反共抗暴運動,雙十字出版社,1957年,第1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