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苗(1290年—1347年),字耘夫元朝大名元城(今河北大名縣南)人。

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年)中進士第,授為濟寧路單州判官,判決積案,為災民請賑。擔任禮部主事,擢升為江南行台監察御史元文宗天曆初年,入朝為監察御史,諫阻毀建康民居為佛寺。後任太禧宗禋院都事,奉中書省命巡視黃河,回朝說河口淤塞,不治將成大患。朝廷不能採納。元順帝至正初年,後為亳州知州,修築學宮,修整州廨。至正三年(1343年),為戶部侍郎。次年,由都水監轉任刑部尚書,出為山東廉訪使,上救荒弭盜十二事。召為參議中書省事。至正五年(1345年),出為陝西行台侍御史,轉任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至正六年(1346年),入朝為治書侍御史,升侍御史,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為時宰所不滿,因直言敢諫,得罪權相,出為甘肅行省左丞,轉任陝西行御史台中丞,辭官還鄉里。五十八歲去世。追封魏國公,諡文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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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史》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