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仁傑寬普[1]寛甫,京兆人,元朝漢族官員與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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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仁傑因父賀賁獻五千兩白銀給忽必烈,於是忽必烈召賀仁傑為宿衛。賀仁傑追隨忽必烈,南征雲南,北征乃顏,都有功勞。後與董文忠在宮中侍奉皇帝,同志協力,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對朝廷多有幫助,而且不外泄話語,皇帝很喜愛敬重他們。

至元十三年,宋朝被消滅,只有川蜀地區久攻不下。四川制置使張珏守重慶,合州安撫使王立守釣魚山,抵抗了二十餘年。詔建東西行樞密院,督兵進伐,合丹闊里吉思領東院,攻釣魚山不花李德輝領西院,攻重慶。德輝分守成都,獲王立鈔卒張郃,縱之使諭王立降。王立復遣張郃等奉蠟書告訴李德輝,能親自來,即降。李德輝遂帶着五百騎至釣魚山,與東院一起接受了王立的投降。東院復奏誅立,並言李德輝越境邀功,把王立投入長安獄中。西院從事呂𡌳[2]至都,以兵事告許衡,許衡告賀仁傑,仁傑就告訴了皇帝。帝召樞密臣責之曰:「汝等以人命為戲耶!今召王立,立生則已,死則汝等亦從之。」王立至首都,賜金虎符,仍以為合州安撫使

十七年,上都留守空缺,宰相擬定了廷臣以十數個名單,皇帝皆不採納,帝顧仁傑曰:「無以易卿者。」特授正議大夫、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開平府尹。明年,賜三珠虎符,進資德大夫,兼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尋加榮祿大夫、中書右丞,留守如故。尚書省設立,桑哥掌權,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忽剌忽耳及仁傑當廷辨論,仁傑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姦,致錢穀多耗傷,臣之罪。」忽剌忽耳曰:「臣為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皇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歸己者。」於是不再追究。

仁傑在官五十餘年,為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往來供應,從未讓皇帝動怒。其妻劉氏去世,帝欲為娶貴族,固辭,而娶了民間女子,不久妻子失明,夫妻相敬如初,未嘗置媵妾

大德九年,年七十二,請老退休,拜光祿大夫、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中書省事,賜白金、楮幣、錦袍、玉帶,回家。以子賀勝襲上都留守、虎賁指揮使。後成宗崩,仁宗入朝清除內亂,念世祖舊臣,欲有所資訊,召他去朝廷,行至樊橋去世。贈恭勤竭力功臣、儀同三司、太保、上柱國,追封雍國公,諡忠貞。

延祐六年,加贈推誠宣力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奉元王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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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有一天召賀仁傑至榻前,把賀賁當年所獻白銀返還給他贍養母親。初不肯,後賀仁傑把這筆錢盡散於宗族。在選用童女補充後宮等問題時,賀仁傑都能提醒皇帝,免除這些不合理的要求。於是,地方百姓有為他建立祠堂的[3]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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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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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卷169》,出自宋濂元史
 新元史/卷175》,出自柯劭忞新元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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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濂,《元史》卷一百六十九,列傳第五十六
  2. ^ 《二十四史全譯 元史 第六冊》卷一百六十九,呂或土(上或下土)
  3. ^ 《元史》,「一日召仁傑至榻前,出白金,謂之曰:「此汝父六盤所獻者,聞汝母來,可持以歸養。」辭不許,乃歸白母,盡散之宗族。帝欲選民間童女充後宮;及有司買物,多非其土產;山後鹽禁,久為民害,皆奏罷之。民為之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