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野光信(1945年1月7日—2010年4月6日),男,大和族日本大阪市人,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10年4月6日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成為自1972年中日建交以來,首名在中國被處決日本公民[a][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赤野光信
假名あかの みつのぶ
平文式羅馬字Akano Mitsunobu

案情 編輯

2006年9月20日,赤野光信和同案的石田育敬大連機場被捕,赤野光信的行李藏有甲基苯丙胺1544.2克,石田育敬的行李中藏有甲基苯丙胺1008克。[2]2008年,赤野光信一審被判死刑,2009年上訴被駁回。[3]

備註 編輯

  1. ^ 首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日本公民是山口隆一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