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琛故居
歷史
編輯1935年4月15日,《北平晨報》刊登了陳寶琛「喪居北平靈境胡同7號院」的訃聞,陳寶琛在此院逝世。北京市檔案館所藏的1947年9月《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內二分局戶口調查表》載,靈境胡同7號為「官房」,是交通部平津鐵路局宿舍。[1]
今靈境胡同東段原是北京皇城西牆的所在地。北京皇城西牆北段及中段於1920年代拆除,原址拓建為道路。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北平市《內二區平面圖》載,今靈境胡同東段即西黃城根南街以東部分標為「皇城根」,今靈境胡同西段則標為「靈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靈境胡同與原東西走向的「皇城根」合併,統一為靈境胡同,並對該胡同的門牌號重新編號,路北為單號,自東向西遞增。北京市公安局西長安街派出所出具的《新舊門牌號碼對照表》第119頁載,重新編號前的靈境胡同7號,成為今靈境胡同33號。[1]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今靈境胡同33號院為鐵路局的職工宿舍,仍屬於公房。[1]2013年初,靈境胡同33號院東半部分被拆除,原址準備給一所小學做操場。2013年3月,文保人士崔金澤向西城區文委遞交「陳寶琛舊居——靈境胡同33、37號院文物認定申請」,認為國家文物局《中國文物圖集——北京卷》記載的陳寶琛故居在今靈境胡同19號院的信息是錯誤的。2014年5月9日,西城區文委將靈境胡同33、37號院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屬於「清-民國」時期的傳統四合院建築。兩座院落已被西城區文委列入西城區普查登記文物,屬尚未核定等級的文物保護單位。[2]西城區文委稱,靈境胡同33號院的產權不歸陳寶琛,陳寶琛只是在此租住,所以對是否將該處定性為陳寶琛故居,還有待專家考證確認。[3]
2014年3月,靈境胡同33號院的垂花門裝飾構件遭盜毀,包括垂蓮柱、絛環板等構件都被野蠻盜鑿毀壞,挖走雕花部分。西城區文委已聯繫該院的產權單位向公安機關報案,並聯繫當地居委會加強對該院的保護。[3][4]
建築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學者稱陳寶琛故居在靈境胡同33號 已被部分拆除,中國網,2013-04-25[失效連結]
- ^ 北京将“溥仪老师旧居”被定为文物,人民网,2014-05-11. [2014-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3).
- ^ 3.0 3.1 “溥仪老师故居”门上雕花遭盗 文保人士称最有价值物品,新华网,2014-03-26. [2014-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12).
- ^ “溥仪老师故居”门上雕花遭盗毁,新京报2014年03月26日. [2014年5月1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