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恕(約945年—1004年),字仲言,南昌洪州(今江西南昌)人[1],北宋官員。
太平興國二年(977年)進士,授澧州通判。入京為工部郎中、知大名府。淳化五年(994年)任鹽鐵使。為官清廉、公正,處事嚴明,在整頓賦稅方面頗有作為,深得太宗賞識,曾賜字「真鹽鐵陳恕」,故後世對陳恕有「鹽鐵判官」一稱。至道三年(997年),真宗即位,改任戶部侍郎。至道四年(998年),為轉運使。咸平三年(1003年)六月,推薦寇準為三司使,病重時要求「喪事從簡,子孫不准恃恩驕縱」。卒贈吏部尚書。《宋史》評價頗高:「取士得王曾,舉代得寇準,可謂知人之明,且他善理財,精吏治,亦頌他能吏之首」。
- ^ 《宋史》記載是南昌洪州(今江西南昌)人。《欽定續通志》卷308《陳恕傳》亦載:「恕自以洪州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一說是石城小松鎮石田陳家坪人
- ^ 《夷堅志》考證陳恕其祖從石城徙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