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基虞(1565年—1643年),字志華,號賓門福建同安縣金門陽翟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己丑進士。

陳基虞
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福建同安縣
字號字志華,號賓門
出生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逝世崇禎十六年(1643年)
出身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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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初官浙江蕭山縣知縣,升柳州府同知,貶徽州府學教授,遷廣東南雄府推官。升調新會縣知縣,擢南京大理寺評事、南京刑部郎中,三十九年出知廉州府,丁母喪歸。四十四年服闋謁選,改知順德府。四十六年官廣東兵備副使,分守嶺東道(駐地潮州)。崇禎初,起復任彰德府知府。二年(1629年),清兵入寇,京師戒嚴,輔助河南巡撫范景文籌措軍需,不久辭官歸鄉。

陳基虞歸籍後,居於同安縣城西門內,故居俗稱「陳厝內」。卒年七十九[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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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國)《同安縣誌》
官銜
前任:
劉會
明朝蕭山縣知縣
1590年-1592年
繼任:
秦尚明
前任:
伍則化
明朝徽州府教授
萬曆年間
繼任:
張繼茂
前任:
史謨
明朝南雄府推官
1600年-1604年
繼任:
趙映
前任:
涂巍
明朝廉州府知府
1613年-1615年
繼任:
李守俊
前任:
白貽清
明朝彰德府知府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繼任:
張允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