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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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長 | 吳曉軍 |
副省長 8 | 王林虎、 才讓太、 劉 濤、 楊志文、 劉 超、 李宏亞、 何錄春、 王海紅 |
秘書長 | 蘇全仁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省級人民政府 |
行政級別 | 正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
辦公廳 | 1 |
組成部門 | 23 |
直屬特設機構 | 1 |
直屬機構 | 10 |
部門管理機構 | 7 |
聯絡方式 | |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實際地址 | 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西大街12號 |
電話號碼 | +86 (0)971 8482973 |
對外官網 | www.qinghai.gov.cn |
沿革
編輯1950年1月,原青海省人民軍政委員會改組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1955年1月,改稱青海省人民委員會。1967年8月,改為青海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8月,青海省革命委員會撤銷,復設青海省人民政府。
職權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編輯青海省長
編輯……
- 張國聲(1979年4月 - 1982年12月)
- 黃靜波(1982年12月 - 1985年8月)
- 宋瑞祥(1985年8月 - 1989年11月)
- 金基鵬(1989年11月 - 1992年12月)
- 田成平(1992年12月 - 1997年4月)
- 白恩培(1997年4月 - 1999年8月)
- 趙樂際(1999年8月 - 2003年10月)
- 楊傳堂(2003年10月 - 2004年12月)
- 宋秀岩(2004年12月 - 2010年1月)
- 駱惠寧(2010年1月 - 2013年4月)
- 王建軍(2017年1月20日 - 2018年8月7日)
- 劉 寧(2018年8月 - 2020年7月)
- 信長星(2020年8月 - 2022年3月)
- 吳曉軍(2022年3月 - )
青海常務副省長
編輯……
- 李津成(2004年4月 - 2007年12月)
- 徐福順(2007年4月 - 2013年6月)
- 駱玉林(2013年5月 - 2015年12月)
- 張光榮(2016年1月 - 2017年1月)
- 王予波(2017年3月-2019年6月)
- 李傑翔(2019年9月-2022年1月)
- 王衛東(2022年3月-2023年6月)
- 王林虎(2023年6月至今)
青海副省長
編輯……
- 嚴金海(2013年1月-2020年7月)
- 匡 湧(2014年1月-2023年1月)
- 王黎明(2015年8月-2022年1月)
- 楊逢春(2016年5月-2023年1月)
- 王正升(2016年11月-2021年1月)
- 田錦塵(2017年1月-2020年5月)
- 張 黎(2018年1月-2022年1月)
- 劉 濤(2019年5月至今)
- 楊志文(2020年4月至今)
- 文國棟(2020年7月-2020年9月)
- 劉 超(2021年2月至今)
- 才讓太(2021年2月至今)
- 李宏亞(2021年5月至今)
- 何錄春(2023年1月至今)
- 王海紅(2023年1月至今)
青海省政府秘書長
編輯……
機構設置
編輯根據《青海省機構改革方案》,除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外,青海省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0個,派出機構2個,部門管理機構7個[2][3]。
青海省人民政府設置下列機構:
組成部門
編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與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
直屬機構
編輯(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掛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部門管理機構
編輯- 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由省政府辦公廳管理。
- 青海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由省政府辦公廳管理。
- 青海省糧食局,由省發展改革委管理。
- 青海省能源局,由省發展改革委管理。
- 青海省監獄管理局,由省司法廳管理。
- 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市場監管局管理。
- 青海省文物局,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管理。
派出機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 ^ 質量雲.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中國大陸)).
- ^ 青海省編辦. 青海省政府机构. 青海省機構編制網. 西寧. [2019-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9)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