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英(1576年—?),字美中,號鍾華[1]直隸真定府寧晉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馮英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直隸真定府趙州寧晉縣
出生萬曆丙子十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趙氏,継娶王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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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舉人,登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南鄭知縣,三十八年調泰興縣,四十二年考選,四十七年授陝西道御史,蘇松巡按。天啟二年九月監武場試,又巡按陝西,督理茶馬,三年升太僕寺少卿,四年丁憂。崇禎元年除光祿寺正卿,三年升南京刑部侍郎,四年升北刑部右侍郎。七年升刑部尚書,十年因鄭鄤案忤首輔溫體仁,坐擅改罪,遣戍山西代州衛。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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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馮廷瑞,壽官。祖父馮一言,州吏目。父馮雲鶴。母張氏。具慶下。弟藴、薦、藻、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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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馮英,鍾華,詩一房,丙子十月初二日生,寧晉縣人,庚子鄉試十六名,會試五十一名,二甲六十五名,都察院政,丁未八月授南鄭知縣,庚戌調泰興縣,甲寅考選,己未授陝西道御史,蘇松巡按,壬戌陝西巡茶,癸亥升太僕寺少卿,甲子丁憂,戊辰除光祿寺正卿,庚午升南刑部侍郎,辛未北刑部右侍郎。曾祖廷瑞,壽官;祖一言;父雲鶴,贈光祿寺卿,再贈刑部右侍郎。
官銜
前任:
牛維曜
南直隸揚州府泰興縣知縣
萬曆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繼任:
楊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