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原稱鹽水港,是臺灣臺南市鹽水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部略偏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水秀里西部凸出部分不含其西北端、津城里不含北端、月港里東南半部、橋南里不含東南半葉的西南端、文昌里東北端。[1][2]

鹽水
漢字 鹹水/鹹水港
白話字 Kîam-chúi/Kîam-chúi-káng
台語羅馬字Kîam-tsuí/Kîam-tsuí-káng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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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治初期,鹽水地區為一街庄,稱為「鹽水港街」,隸屬於鹽水港堡。該街北與下中莊岸內莊為鄰,東與土庫莊後鎮莊茄苳腳莊為鄰,南邊東段為太子宮莊,南邊西段及西邊為舊營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街隸屬於鹽水港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街改隸屬於嘉義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街改制並簡化為「鹽水」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新營郡鹽水街[3]

戰後鹽水街改制為鹽水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雲、嘉、南分治,鹽水鎮隸屬不變。2010年12月,因臺南縣市合併直轄臺南市,鹽水鎮改制為鹽水區。

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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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鹽水港、觀音亭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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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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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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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臺南縣鹽水鎮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0月. 
  3.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