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慕韓

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

龍慕韓(1898年—1938年6月17日),字漢臣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人氏,中華民國陸軍中將。蘭封會戰中因棄守蘭封,經軍事法庭審判,被判處死刑,在武漢被處決,成為抗戰中第一個被處決的中央軍將領。[1]

龍慕韓
本名龍慕韓
別名龍漢臣
出生1898年
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
逝世1938年6月17日1938-06-17[1]
武漢[1]
效命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軍種 國民革命軍
軍銜陸軍中將
部隊第71軍第88師
統率第13軍第89師旅長、副師長,第71軍第88師師長
參與戰爭抗日戰爭

經歷 編輯

  • 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在學期間任第一隊第六分隊長。
  • 1925年任國民革命軍第1師第3團特務連連長。[2]
  • 1928年任中央軍校訓練部教官。[2]
  • 1935年任第13軍第89師267旅旅長。[2]
  • 1937年抗戰爆發時任第13軍第89師副師長。參加南口戰役[2]
  • 1938年初任第71軍第88師師長。參加蘭封會戰。因棄守蘭封,龍慕韓於6月17日被處決。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楊玉文. 兰封失守与龙慕韩之死. 縱橫. 2002, (第10期): 43、46. 
  2. ^ 2.0 2.1 2.2 2.3 楊玉文. 兰封失守与龙慕韩之死. 縱橫. 2002, (第10期): 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