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討論:香港公共房屋
由Baycrest在話題建議重整Category:香港公共房屋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建議重整Category:香港公共房屋
編輯廣義上的「香港公共房屋」包括出租永久房屋(香港公共屋邨)、出租臨時房屋(如平房區及中轉房屋)及資助出售房屋(如居者有其屋及夾心階層住屋)。居屋、夾屋甚至平房區有自己的分類,但公屋則全部放在Category:香港公共房屋的主分類。建議在主分類之下設立Category:香港公共屋邨的子分類,安置所有公共屋邨條目。—Worrydoes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01:22 (UTC)
- (+)支持。另根據Template:CatDiffuse:「一般來說,包括200個以上頁面的類別都需要細分」,由於香港公共屋邨超過200個,所以應該順便將Category:香港公共屋邨按行政區細分,例如Category:九龍城區公共屋邨。—Hargau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07:49 (UTC)
- 原則上(+)支持在主分類之下設立Category:香港公共屋邨的子分類,以安置所有公共屋邨條目。但用18區來劃分可能會分得太散。(灣仔區沒有公共屋邨、中西區及油尖旺區則各只有兩條),可否先把香港公共屋邨只分成以下三類?TYC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3:37 (UTC)
- (+)支持,居屋也有獨立分類,公屋也應該有。而且公屋比居屋多,更應分成三大類。Silvergallium++ 2010年1月1日 (五) 14:03 (UTC)
- 因為已有十七區公共屋邨模板,若分為十七區只需修改17個模板,相反如果另行設立三大類,反而需要修改二百多個條目,廢時失事。—Southcoach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03:16 (UTC)
- 我則無所謂。其實不細分也有它的好處,大家可以用「查字典」方式查閱這些公共屋邨條目,而無須事先知道它的地理位置。另一方面,公共屋邨條目已有專門地理位置模板,跳轉條目比分類還方便,要細分的話,不妨考慮以其他方式來分類(例如年代、建築類型),避免與模板功能重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月18日 (一) 15: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