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臺南市行政區劃

由Komada在話題分類的依據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3 年前
          模板依照頁面評級標準無需評級。
本模板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台灣專題 (獲評模板級不適用重要度
本模板屬於台灣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台灣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模板級模板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模板無需評級。
臺灣行政區劃專題 (獲評模板級不適用重要度
本模板屬於臺灣行政區劃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臺灣行政區劃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模板級模板  根據品質評級標準,本模板無需評級。

關於排列順序

編輯

台南市在升格後,行政區數多達37區,12月25日當時版本各行政區排列序為永康區 安南區 中西區……北區 中區 南區,無任何順序,故在下暫且以原南縣五分區(日治後期的郡,戰後初期縣轄區)及原南市分為六組,歡迎以更適當的排列序做編輯(例如新北市模板是以郵遞區號為排列序)。德家裡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16:02 (UTC)回覆

由於台南都會區包括許多大面積尚未都市化的區域,所以在下改為真正已大面積都市化的區域。 例如:中西區、東區、北區和永康區...等等。 (台南在地人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4:35 (UTC)

不管有沒有都市化,都已經是直轄市了,不應該還區分所謂原省轄市、溪南、溪北的分類,顯得不合時宜,並且沒有官方的依據。—Iokseng留言2011年1月13日 (四) 01:15 (UTC)回覆

感謝 Iokseng 的建議,已廢除溪北和溪南的分類。 至於都市核心部分,鑒於其他國家都有標明都市化面積,讓非本地人易於了解其都市核心範圍,所以仍然保留。 (台南在地人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日) 18:03 (UTC)

本人只將台南都會區更改為都市化區域,後由其他編輯者協助將其更改為都市核心;因為台南都會區包括的很多地區現況不符合一個都會區該有的情況。 更改為都市核心後未廢除溪南和溪北分類,實為疏忽,感謝 Iokseng 的提醒。 原台南省轄市為更改為都市核心後,其他編輯者所更改。 懇請改為原台南省轄市的編輯者,勿再多次將都市核心改為原台南省轄市,因台南直轄市歷史和地理頁面有說明此部分:勿在此模板重複,此模板以最新現況為主較佳。 (台南在地人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日) 18:57 (UTC)

無論是以舊縣市行政區域作分劃還是以經濟發展別類都有矛盾之處: 前者原為"原臺南市",雖因名稱衝突而將其改成"原省轄市",但上面用行政區分類,下面卻使用溪南溪北的地理關係分劃,仍覺不妥。 後者原為"都市化區域",用語太抽象且冗長,"核心"較能表達一個城市除了經濟外還包括政治、文化等重要性,但很少模版使用經濟發展分類。若要廢除分類建議也把都市核心廢掉,只為了強調都市化而獨立分類令人感覺很突兀。若是為了讓非本地人易於了解其都市核心範圍,應該在主條目中詳細說明且強調而不是僅在模板略提,否則豈不本末倒置?排序應照舊(只是不強調溪南北),混雜一起很亂!Xy1904312留言2011年1月14日 (四) 02:06 (UTC)回覆

分類的依據

編輯

將區分為核心與外圍,是否有依據?若否,可能造成原創研究,應予以取消。--Koika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1:42 (UTC)回覆
//
已改為由郵遞區號順序排列,建議本條目使用半保護模式。Mersh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58 (UTC)Mersh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四) 11:52 (UTC)回覆
//
依地緣較實用且具體,不強調其分類但仍以list稍區分才不致雜亂--Xy1904312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3:46 (UTC)回覆

Xy1904312, 不用特別以原台南省轄市和台南縣區域地緣做順序排列區分,現全都為台南直轄市一區,勿延用舊資訊為依據;因妳多次刻意如此區分。 這樣排序並無較整齊。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9:15 (UTC)回覆

有同感,現在應該各區平等。至於要修改之事宜,靜候未來行政區重劃吧。--Koika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6:15 (UTC)回覆

DEMONBANE, 為什麼又要用以前的資訊特地這樣分呢? 台南市行政區劃之條目就有詳述其行政區劃變遷,而且你那台南市區有點爭議,安南區就現況來說並不是市區。 我暫且將它回退至以郵遞區號排序,若以後行政區劃有變更再做更改。Komada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8:49 (UTC)回覆

返回 "臺南市行政區劃"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