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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 2023年5月20日 (六) 19:29 (UTC)回覆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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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參與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避免地域中心,然而閣下於虐待動物的編輯有地域中心之虞,遂閣下之編輯已獲修正或回退,並謹守既定之兩岸四地用語朝鮮半島用語等相關規定,使用規定所指明的較中性名稱。謝謝! PC 2023年5月28日 (日) 06:45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Talk:虐待動物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Talk:虐待動物」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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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您用自己的話重寫條目:點此開始重寫;若您需要關於重寫的建議,可以點擊此處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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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是出處文字的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請考慮捐獻版權(如何捐獻?);
  • 若您不是原作者或版權持有人,您也可以考慮向版權持有人請求版權許可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17:24 (UTC)回覆

2023年6月

編輯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Mys_721tx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17:25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尊敬的維基百科管理員
  您好
 我是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中文維基百科用戶「JohnDavis6920168」。我看到「虐待動物」(鏈接:https://zhwiki.oracleblog.org/wiki/%E8%99%90%E5%BE%85%E5%8B%95%E7%89%A9)这一词条上面的“各国家或地区相关法例–东亚地域”板块中存在明显的地名错误。其中“香港”这一条目与其他国家并列,“中华民国”这一条目上的链接实际上是中国台湾现行法律的网站。
 在中國台灣,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增進動物福利,於2021年5月19日制定《動物保護法》。《動物保護法》規定,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不得實施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器物、不作為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的行為。(鏈接:動物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而且,中國大陸除了部分地方性法規以外,中國大陸目前對虐待動物沒有具體、明確的法律規定。「現代中國對虐待動物的相關立法的年份相對較晚,然而如果遠溯至春秋戰國,中國一直以來都出現各主張保護動物的相關經卷記載,作為了對虐待動物行為的某種非規範化的限制。」這一觀點目前並沒有任何權威論文或資訊進行論證,內容會存在爭議。
 香港、澳門、台灣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不能把"香港"、"澳門"、"台灣"與其他國家並列。而且要遵守國際公認的「一個中國」原則,不能把"台灣"稱做"中華民國"。
 所以我按照相關事實依據,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國際法》等相關法律,決定對「虐待動物」這一詞條進行改正。我會認真遵守維基百科規範,不會做出破壞性行為,不會發布違禁內容。但是被維基百科管理員永久封禁。希望維基百科官方對我進行覆核,希望對「虐待動物」這一詞條地名上的錯誤加以改正。我已經認識到這個錯誤,不會再做出違規行為。非常感謝!

此致

        用户名JohnDavis6920168
              2023年6月8日  
該封禁的查封ID是#481911。--JohnDavis6920168留言2023年6月7日 (三) 18:2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未見回應。原封禁無誤且用戶留言明顯反映該用戶對維基百科規則仍不理解。
  處理人:--Kuailong 2023年6月17日 (六) 14:29 (UTC)回覆
先讀 MOS:CS4DWP:PB。上方已給過警告。--廣雅 范 2023年6月9日 (五) 10:09 (UTC)回覆
您上方的留言自相矛盾,一方面明顯在宣揚地域中心觀點,另一方面又稱「我會認真遵守維基百科規範,不會做出破壞性行為,不會發布違禁內容」,「我已經認識到這個錯誤,不會再做出違規行為」。所以請您明確說明:您是否承諾遵守兩岸用語方針,不再強推地域中心觀點?--Kuailong 2023年6月10日 (六) 20:5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