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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冰霜葵(議|勛) 2011年7月5日 (二) 04:25 (UTC)
您創建的條目李和莆(Wen-Pin Hope LEE)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維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領域或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內容,如果希望文字內容繼續留存在維基百科上,請:
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21 (UTC)
您創建的條目陳沁紅 (Chinn-Horng Nanette CHEN)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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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23 (UTC)
您創建的條目陳沁紅 (Chinn-Horng Nanette CHEN)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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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7月5日 (二) 11:19 (UTC)
您創建的條目李和莆(Wen-Pin Hope LEE)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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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編輯請自行閱讀侵權提示模板上的指示--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7月6日 (三) 03:01 (UTC)
您創建的條目陳沁紅(Nanette Chen,1961年8月30日-)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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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創建的條目陳沁紅(Nanette Chen)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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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4日 (日) 17:22 (UTC)
2011年7月
編輯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陳沁紅(Nanette Chen)所作。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4日 (日) 17:26 (UTC)
- 用自己話進行敘述即可。在給他人留言時,請在末尾添加4個~,以作簽名。烏拉跨氪 2011年8月8日 (一) 05:15 (UTC)
您創建的條目陳沁紅(Nanette Chen)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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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19:01 (UTC)
2011年9月
編輯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19: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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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烏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07: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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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06: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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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合作。—HW論 獻 2012年6月25日 (一) 06:39 (UTC)
- 謝謝你的通知,已經回退及加入有關版權聲明-HW論 獻 2012年6月25日 (一) 10:09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陳沁紅」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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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9日 (四) 01:13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李和莆」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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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Mys_721tx(留言) 2022年3月5日 (六) 08: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