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英語:Arbitration Committee)簡稱仲委會,是維基百科仲裁用戶嚴重行為爭議及實施具約束力處置的最高爭議解決機關,其成員(仲裁委員會委員)由社群經定期選舉選出,職權行使則受仲裁方針規範。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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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之前,唯一能解決最嚴重爭議的人只有維基百科的創始人和維基媒體基金會前理事長吉米·威爾士,並唯一有權力在英文維基百科上封禁一個非單純進行破壞的用戶(直接破壞可由管理員直接封禁)。如今這樣的任務在英文維基百科改由仲裁委員會來處理。吉米說道:

本地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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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曾多次嘗試引入仲裁委員會但並不成功,直至2023年末至2024年間管理人員改革討論中,確定嘗試引入仲裁機制。仲裁委員會首屆委員已於2024年選出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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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戶已在2024年仲裁委員會選舉中被確認當選:

排名按字母及筆畫順序,任期均為一年。

權限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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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一般的使用者,仲裁員擁有以下權限:

  1. 仲裁案件成立的准駁權
  2. 仲裁案件的調查權
  3. 對於違規用戶執行制裁與編輯禁制行為
  4. 相關仲裁執行申訴或覆核請求准駁權

除以上規則性的權限外仲裁委員技術上還擁有以下權限:

  • 啟用雙因素驗證(oathauth-enable
  • 搜尋已刪除的頁面(browsearchive
  • 檢視已刪除修訂中已刪除的文字及變更(deletedtext
  • 檢視已刪除的歷史項目,不含關聯的文字(deletedhistory
  • 檢視標記為非公開的濫用過濾器日誌項目(abusefilter-log-private
  • 檢視標記為非公開的防濫用過濾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檢視過濾器日誌詳細資料(abusefilter-log-detail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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