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監總隊
中國海監總隊,曾經是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海洋局的執法機構,下設北海、東海及南海3個海監總隊,共擁有約300艘海上監視船,其中30艘逾1,000噸,裝備固定翼飛機和直升機共10架。
中國海監總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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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82年8月23日-2013年3月15日 |
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性質 | 國家海洋環境監視檢測執法隊伍 |
駐地/總部 | 中國北京市 |
功能 | 海洋環境監視檢測執法 |
上級機構 | 國家海洋局 |
領導 | |
總隊長 | 劉賜貴 (末任) |
人員裝備 | |
規模 | 執法船約300艘 |
警用標誌 | |
政府船旗 | |
艦艏圖案 | |
專用色 | 藍色、白色 |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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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0年起,中國海監總隊分兩期建造13艘新船,分為3種:1,000噸級、1,500噸級和3,000噸級,並且陸續下水投入服務,分別為東海的海監50、51、46及66,南海的83、84、74及75,及北海的11、15、22、23及26等。
於2010年代,中國海監總隊擬定了龐大的發展計劃,至2013年,將會接收36艘新船:7艘達1,500噸級,15艘達1,000噸級,14艘達600噸級,該部門還準備了接收54艘新型快艇。中國海監北海總隊和東海總隊分別於2012年11月12日和11月14日接受了2艘達3,000噸級的執法船,編號分別為110號、137號。[1]
除了中越北部灣海上界線通過雙邊談判妥善解決外,中國與海上鄰近的8個國家都無正式劃界;經過多年研究及實行,於2012年3月3日,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海監總隊的巡航範圍為北起鴨綠江江口,東至沖繩海槽,南達曾母暗沙,包括蘇岩礁、釣魚島、中沙群島黃岩礁及南沙諸島在內的中國全部管轄海域。
根據2013年《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家海洋局及其下屬中國海監總隊、原農業部中國漁政、原公安邊防海警部隊和原海關總署緝私警察整合為新的國家海洋局。重新組建的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同時接受公安部的業務指導。[2]
標識
編輯海監的標識由五角星、神杖、海浪和「中國海監」中、英文字組成。五角星象徵中國海監代表國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行使政府行政執法監察職能;雙蛇杖象徵中國海監的陸、海、空執法力量;海浪象徵中國海監的工作性質和管理主體,三道白浪將藍色的海洋分割成的四部分代表我國的四大海;相互環繞的正圓形及文字象徵中國海監對中國管轄海域的保護。
組織結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編輯- 國家海洋局
- 中國海警
- 其他前身:中國漁政、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
- 中國海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