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牌」是一個中國大陸關於上市公司收購的術語。《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時,應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1],該過程被稱為「舉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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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2015-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