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

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是1950年至1955年間的雲南省最高行政機關,主席及委員由中央政府直接委任。1955年召開雲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雲南省人民委員會,人民政府委員會任期終止。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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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後,1950年3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陳賡雲南省人民政府主席,成立雲南省人民政府[1]:294。8月,任命委員39人組成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1950年10月30日正式成立[2]:291。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內在雲南省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五反運動、禁止鴉片抗美援朝運動、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等政治活動[2]:439-461。1955年2月雲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成立雲南省人民委員會後,人民政府委員會任期終止[2]:291

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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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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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54年12月,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共設置工作部門32個,其中委廳局28個,處室4個:

辦公廳、參事室、顧問室、政治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民政廳、人事廳、公安廳、計劃委員會、財政廳稅務局工業廳交通廳商業廳、對外貿易局、糧食廳、農林廳、勞動局統計局教育廳文化局、新聞出版處、衛生廳體育籌備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外事處、華僑事務處、供銷合作社、建築工程局、氣象局人民檢察署人民法院[2]:316-31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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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馬曜 主編. 《云南简史(新增订本)》.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9.9. ISBN 978-7-222-06126-2. 
  2. ^ 2.0 2.1 2.2 2.3 2.4 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總纂;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云南省志·卷四十七 政府志》.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1.12. ISBN 7-222-03236-3. 
前任:
  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雲南省最高行政機關
1950年10月-1955年2月
繼任:
  第一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