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基鴻(1892年—?),字海秋直隸藁城人,近代法學家。國軍將領何基灃之兄。

何基鴻早年赴日本留學,1912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獲法學士學位。後又前往德國留學。返回中國後,他先後擔任北洋政府大理院書記官、推事,司法部參事,國民政府考試院編撰等職。他還曾任教於國立北京大學,出任北京大學教務長兼第三院(社會科學學院)主任及法律系、政治系主任。1929年起任教於國立清華大學,曾政治系講師、法律學系教授。1935年任河北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1936年任國立北平大學法商學院名譽教授。1937年任國民政府考選委員會委員。1939年任監察院監察委員。1945年任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翌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被聘為國立北平研究院學術會議社會科學組會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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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基鸿. 清華大學法學院. [2012-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徐友春. 《民国人物大辞典》.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