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盧舍
拘盧舍(梵語:krośa;巴利語:kosa;標準藏語:rgyan-grags),又譯爲俱盧舍、拘屢奢,爲古印度長度單位,佛教沿用。意譯爲一牛吼地、一牛鳴地,即大牛鳴叫聲所及之範圍,也指大鼓聲所及之範圍。[1][2]
詞源
編輯梵語क्रोश(króśa)的本意是喊叫、鳴叫,作單位時指牛的鳴叫聲所及範圍。
概論
編輯唐代時的天竺國俗以一拘盧舍爲四分之一由旬(逾繕那)。佛教中《大莊嚴經》、《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與此相同(但其一俱盧舍換算出來的里數未必相同)。《佛本行集經》、《雜寶藏經》則爲八分之一由旬;玄奘法師《大唐西域記》記載爲八分之一由旬[1][2];《毗曇論》記載爲八分之一由旬。[3]。
若將俱盧舍換算為古代中國的里數,唐代時的天竺國其一俱盧舍為「八里」(大約四公里,唐代一里約為現在的半公里[4][5])。《雜寶藏經》的夾注(北魏時譯出)以一俱盧舍爲「五里」。義淨三藏換算佛典(有部論書)的距離度量方法[6],以一俱盧舍為「一里半」,唐代《俱舍論》疏、《大唐西域記》算爲「二里」[7]。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1.0 1.1 《翻譯名義集·數量》:拘盧舍,此云五百弓,亦云一牛吼地,謂大牛鳴聲所極聞。或云一鼓聲。《俱舍》云二里,《雜寶藏》云五里。」
- ^ 2.0 2.1 (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二〈印度總述〉:夫數量之稱,謂逾繕那。(舊曰由旬,又曰逾闍那,又曰由延,皆訛略也。)逾繕那者,自古聖王一日軍程也。舊傳一逾繕那四十里矣,印度國俗乃三十里,聖教所載惟十六里。窮微之數,分一逾繕那為八拘盧舍。拘盧舍者,謂大牛鳴聲所極聞,稱拘盧舍。分一拘盧舍為五百弓,分一弓為四肘,分一肘為二十四指,分一指節為七宿麥,乃至虱、蟣、隙塵、牛毛、羊毛、兔毫、銅水,次第七分,以至細塵。細塵七分,為極細塵。極細塵者,不可復析,析即歸空,故曰極微也。
- ^ 《法苑珠林》卷三:故《毗曇論》四肘為一弓,五百弓為一拘盧舍,八拘盧舍為一由旬,一弓長八尺,五百弓長四百丈,四百丈為一拘盧舍。
- ^ 聖嚴. 絕妙說法:法華經講要. [2021-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4).
現在的一公里相當於二華里
- ^ 黃國清. 明末憨山德清的《法華經》思想詮釋 (PDF). 正觀. 2011, (59) [2021-06-2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10-02).
而依陳夢家([1990],242)及胡戟([1990],316-317),唐朝的大里為531公尺,小里約為442.5公尺
- ^ 《大毘婆沙論》: 「四肘為一弓,去村五百弓,名阿練若處。從此已去,名邊遠處,則五百弓成摩揭陀國一俱盧舍,成北方半俱盧舍。 所以者何?摩揭陀國其地平正,去村雖近,而不聞聲。 北方高下,遠猶聲及,是故北方俱盧舍大。 八俱盧舍成一踰繕那。」
《俱舍論》:「二十四指橫布,為肘。豎積四肘,為弓。豎積五百弓,為一俱盧舍。說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 - ^ 《有部百一羯磨》卷三註釋曰:「言瑜膳那者,既無正翻義,當東夏一驛可三十餘里。舊云由旬者訛略。若准西國俗法,四俱盧舍為一瑜膳那,計一俱盧舍可有八里,即是當其三十二里。若准內教,八俱盧舍為一瑜膳那,一俱盧舍有五百弓。弓有一步數,准其步數纔一里半餘,將八倍之當十二里,此乃不充一驛。親驗當今西方瑜膳那,可有一驛故。今皆作一驛翻之,庶無遠滯。然則那爛陀寺南向王舍城,有五俱盧舍,計其里數可一驛餘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