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戲劇文化獎
全國戲劇文化獎,前身是中國戲劇文學獎和中國話劇金獅獎,198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建立,主要評選對象是舞台劇、電視劇、廣播劇等戲劇作品,評選規則是《中國戲劇文學獎全國優秀劇目調演章程》,2010年,在經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同意之後,該獎規格提高,每3年一次。[1][2]
全國戲劇文化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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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對象 | 由中國籍作家或單位創作的、在中國大陸公開發表與出版的戲劇作品 |
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主辦單位 | 中國戲劇文學學會 |
首次頒發 | 1985年 |
定義
編輯全國戲劇文化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社團中國戲劇文學學會舉辦,是純民間的政府獎,但是不代表官方意識形態。[3][4]
類別
編輯- 劇本獎(舞台劇、影視劇、廣播劇等劇本)
- 劇目獎(綜合獎及編、導、演、音樂、舞美等單項獎,話劇除外)
- 戲劇理論評論獎(包含論文和論著)
- 出品人及製作人獎(包含單位部門組織獎)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新浪网:第二届全国戏剧文化奖启动评选有新招. 中國劇場. [2012-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9) (中文(中國大陸)).
- ^ 2.0 2.1 全国戏剧文化奖章程. 中國劇場. [2011-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4) (中文(中國大陸)).
- ^ 全国戏剧文化奖引风波 “国家级”身份遭质疑. 國際在線 . [2011-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1月15日) (中文(中國大陸)).
- ^ “全国戏剧文化奖”不需层层申报. 千龍網. [2012-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中國大陸)).
全國戲劇文化獎下設「劇本獎」、「劇目獎」、「戲劇理論評論獎」、「出品人及製作人獎」,與其他國家級獎項不同的是,該獎項由文化部主管社團中國戲劇文學學會主辦,是一項純民間的政府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