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歐網絡(英語:Trans-European Networks)是歐洲聯盟為落實及開發共同市場、並加快聯盟的社會經濟一體化進程而擬定的一項方針。其重點計劃在於改進共同市場的交聯,並對部分運輸系統進行統一。此外,能源電信基建也應將得到完善,伽利略定位系統也應得到發展[1]

其法律依據來源於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的「全歐網絡」章節(第170條至第172條)。歐盟對普通立法程序的指引作出界定,它明確了全歐網絡開發的目標和重點,以及共同關心的個別項目。尤其是通過協調技術標準,以確保不同國家的網絡能夠順利掛鈎。歐盟還可以開展可行性研究,並使用內聚資金和其他資金對個別項目予以財政支持。但是在涉及某一個成員國領土的項目上,則需要獲得該國的批准方可推進。

參考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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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欧盟就建立“泛欧交通运输网”达成协议. 新華網. 2013-05-31 [2014-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