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勳章 (1955年)

1955年启用,现已停授的勋章

八一勳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授予軍人的一種勳章,是建國初期中國軍事榮譽制度中的第一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自1955年起啟用,現已停授。授予的對象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和文職人員。

八一勳章
類型軍事勳章
授予原因「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國家/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頒發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
頒授資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人和文職人員
狀態不再頒發
設立時間1955年2月12日
首次頒發1955年9月27日
最近頒發1957年6月18日
頒發總數178人 (一級)[1]

1,467人(二級)

5,339人(三級)
一級八一勳章的略章
優先順序
上等最高
下等獨立自由勳章

八一勳章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八一勳章、二級八一勳章和三級八一勳章,另設有八一獎章。以獎勵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參戰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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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22次會議,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提請授予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的第一批名單,決定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級八一勳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級解放勳章[2]。同日,毛澤東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發佈授勳命令[3]

1957年6月17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周恩來總理請授予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的第二批名單,作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予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的決議》,決定授予47人以一級八一勳章、授予1467人以二級八一勳章、授予5339人以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6人以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4152人以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31098人以三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421人以一級解放勳章、授予4932人以二級解放勳章、授予54879人以三級解放勳章。6月18日,毛澤東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發佈授勳命令[4]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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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均以八一軍徽作為中心圖案,八一勳章為鈍五角星形。略章為紅色底色上表示勳章級別的一至三道黃槓;

八一獎章為圓形,略章式樣為三分之一的金色和三分之二的紅色部分。

     
一級八一勳章 一級八一勳章略章 二級八一勳章 二級八一勳章略章 三級八一勳章 三級八一勳章略章
 
八一獎章 八一獎章略章

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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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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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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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八一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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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178名人員獲得一級八一勳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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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歐陽青. 大授衔:1955共和国将帅授衔档案. 北京: 長城出版社. 2011: 85–86. ISBN 978-7-5483-0058-8. 
  2. ^ 中共中央黨校理論研究室編. 历史的丰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 7 军事卷. 北京: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5.01: 134. ISBN 7-5073-1612-2. 
  3. ^ 張樹軍主編. 图文共和国年轮 1 1949-1959. 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9.09: 380. ISBN 7-202-05373-X. 
  4.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解读.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6.07: 13. ISBN 978-7-5093-7197-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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