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嗣(1570年—1638年),字敬仲,號簡齋,別號半舫直隸曲周縣(今屬河北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榮嗣
大明工部尚書
籍貫直隸曲周縣
字號字敬仲,號簡齋,別號半舫
出生隆慶四年(1570年)
逝世崇禎十一年(1638年)
出身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著作
  • 《半舫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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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調吏部驗封司主事,歷吏部考功司、文選司、稽勳司郎中等職。因事降山東布政使司參政,捕殺白蓮教首領黃步雲等百餘人。累官工部尚書。[1]崇禎六年(1633年),總督河道,用霍維華之議,起宿遷徐州別鑿新河,分黃河水,以通漕運。崇禎八年(1635年),費金錢五十餘萬,工程未成,被劾下獄論死。[2][3]崇禎十一年(1638年)方得釋放,卒於歸旅。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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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半舫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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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821》:劉榮嗣,字敬仲,曲周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歷官工部尚書。有半舫集。
  2. ^ 《崇禎實錄·卷之八》:崇禎八年九月戊申朔 逮總理河道工部尚書劉榮嗣。初,榮嗣以黃水濟宿遷之運,既鑿而黃河故道,朝暮遷徙,不可以舟。於是南京刑科給事中曹景參劾之,被逮。中河工部郎中胡璉坐贓多論死,始首事侵,費俱不由璉,人頗惜之。
  3. ^ 《明史·列傳306卷·霍維華傳》:七年,駱馬湖淤,維華言於治河尚書劉榮嗣,請自宿遷抵徐州,穿渠二百餘里,引黃河水通漕,冀敍功復職。榮嗣然其計,費金錢五十餘萬,工不成,下獄論死,維華意乃沮。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