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彩洛定
吉彩洛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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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拉薩市城關區 |
分類 | 古建築 |
時代 | 公元17世紀 |
編號 | 5-31 |
認定時間 | 2009年11月19日 |
簡介
編輯「吉彩洛定」位於距布達拉宮4公里處。藏語「吉彩洛定」意為「接官亭」,始建於17世紀,原用來供奉達賴的保護神。從清朝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開始在拉薩設立駐藏大臣衙門,到宣統三年(1911年)最後一任駐藏大臣聯豫離開西藏的近200年間,此處一直是西藏噶廈迎送歷任駐藏大臣或辦事大臣的固定場所。[1]
1950年5月23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正式公佈了《十七條協議》簽訂的新聞。同年6月,噶廈噶倫拉魯·次旺多吉經工布江達回到拉薩,繼續擔任噶倫。1951年8月,拉魯·次旺多吉代表噶廈(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薩西郊的「吉彩洛定」主持了歡迎中央人民政府駐西藏全權代表張經武的儀式。[2]
「吉彩洛定」先被定為拉薩市文物保護單位。2009年又升格為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但因年久失修,到2009年修復前,「吉彩洛定」僅存幾道殘垣斷壁,庭院內雜草叢生。 2009年,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吉彩洛定」計劃在2009年內復原重建,投資總額約200萬元人民幣。 [1]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西藏:即将修复拉萨“接官亭”. 新華網. 2009-03-03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08).
- ^ 孙炯,茶马古道上的西藏故事,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