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彩洛定
吉彩洛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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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拉萨市城关区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公元17世纪 |
编号 | 5-31 |
认定时间 | 2009年11月19日 |
简介
编辑“吉彩洛定”位于距布达拉宫4公里处。藏语“吉彩洛定”意为“接官亭”,始建于17世纪,原用来供奉达赖的保护神。从清朝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开始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衙门,到宣统三年(1911年)最后一任驻藏大臣联豫离开西藏的近200年间,此处一直是西藏噶厦迎送历任驻藏大臣或办事大臣的固定场所。[1]
1950年5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式公布了《十七条协议》签订的新闻。同年6月,噶厦噶伦拉鲁·次旺多吉经工布江达回到拉萨,继续担任噶伦。1951年8月,拉鲁·次旺多吉代表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萨西郊的“吉彩洛定”主持了欢迎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全权代表张经武的仪式。[2]
“吉彩洛定”先被定为拉萨市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又升格为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但因年久失修,到2009年修复前,“吉彩洛定”仅存几道残垣断壁,庭院内杂草丛生。 2009年,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吉彩洛定”计划在2009年内复原重建,投资总额约200万元人民币。 [1]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西藏:即将修复拉萨“接官亭”. 新华网. 2009-03-03 [201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8).
- ^ 孙炯,茶马古道上的西藏故事,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 [201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