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祭是中國商朝晚期形成的一套完備的祭祀制度,由商王祖甲開創,分為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穀物祭祀)、協祭(綜合性祭祀)這五種,對殷人的祖先進行周而復始地祭祀。由於商朝也採用干支紀日,祭祀某位商王或其配偶就在其廟號所屬天干的日子裏,例如祭祀祖乙就在乙日,祭祀武丁就在丁日。把所有需要祭祀的祖先祭祀一遍下來需要三十六旬或者三十七旬,其中肜祭祖甲一旬之後會有一個空旬。兩個祭祀周期相當於兩個太陽年的時間。到了商代末期,周祭制度最為完善,在文丁帝乙帝辛時期的黃組卜辭中有大量的祀譜材料。甲骨文中的周祭現象最初由董作賓在《殷歷譜》中總結發現。[1][2][3]

參考資料

編輯
  1. ^ 董作賓《殷歷譜》
  2. ^ 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
  3. ^ 从选祭到周祭——兼论商代后期王权的合法性建构. [2017-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