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都 (稱號)

奧古斯都拉丁文Augustus的中譯,複數型Augusti)的原意為「神聖的」、「高貴的」,帶有宗教與神學式的意味。它的陰性型為奧古斯塔(Augusta)

希臘文的同義字是「Σεβαστός」(Sebastos),或將拉丁語轉寫而成的「Augoustos」。一般奧古斯最常用來指稱羅馬帝國第一公民——屋大維;但奧古斯都也同樣可以用作為羅馬皇帝的頭銜。羅馬帝國滅亡之後,歐洲許多貴族也常使用奧古斯都當男子名,特別是在神聖羅馬帝國的境內。

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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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許多羅馬皇帝的全名中都有奧古斯都,但這個字卻不能視為皇族的姓氏,而是在登基之後才得以使用的名字。

  • 第一個「奧古斯都」是蓋烏斯·尤利烏斯·屋大維,他在公元前27年1月16日自羅馬元老院獲贈這個名號;在他接下來的四十年統治中,屋大維逐漸確立了帝國皇帝所該擁有的權力及其名銜,並讓繼位者的權力得以藉此習慣上的稱號而鞏固。雖然「奧古斯都」在當時羅馬的法理上沒有任何與之配合的官職與實權,但這個名號卻已不言自明地代表屋大維本人在世時的所有一切權力。

在屋大維的時代,羅馬的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英文 Prince of the Senate、First Man of the Senate)是為元老院的領導人,他是會議的主持者與對外的代表。大祭師(Pontifex Maximus,英文 High Priest,又譯教皇或教宗)是國家祭典的最高祭師。執政官(Consular Imperium、Imperius Maius)是羅馬本國的行政首長與行省長官的上司。護民官(Trinuina Potestas)則代表公民階層,有權對於任何行政機關的議案提出否決權。但一直到了四世紀,前述的羅馬政制設計大多名存實亡,帝國的權力幾乎全都掌握在皇帝/奧古斯都的手中。

然而對於現代讀者而言,必須注意到奧古斯都不是法理上的名詞。皇帝本人在行使他的權力時,是藉由他身兼的第一公民、執政官或護民官的身份,在法理上發揮他的影響力。因此從法律運作層面來看,一位「奧古斯都」應視為一個終身的「首席元老兼大祭師兼執政官兼護民官」,這也是屋大維本人精心設計下的政治制度——以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一直到四世紀後的四帝共治制,羅馬帝國的共和外衣才逐步消失。

羅馬帝國的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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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三世紀末至四世紀初,戴克里先皇帝施行「四帝共治」。從此「奧古斯都」成了正皇帝的頭銜,而「凱撒」便成了副皇帝的稱號。因此羅馬可分為「西帝國」與「東帝國」,每個帝國各有一位奧古斯都和凱撒,形成了總共有四個皇帝的國家治理。

到了使用希臘語的拜占庭帝國時期,帝國皇帝頭銜再也不是使用源自拉丁語奧古斯都對譯的「Sebastos、Augoustos」,而是使用另一個等同於拉丁語「Imperator(大將軍)」的用字「Αυτοκράτωρ」(autokratôr)。

對後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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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歐洲的神聖羅馬皇帝使用了「大將軍·奧古斯都(Imperator Augustus)」的稱號。特別值得注意的,羅馬帝國皇帝有三個稱號(大將軍、凱撒、奧古斯都),後來的德語中只繼承了「凱撒(Kaisar)」為「皇帝」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