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長安古道

平昌長安古道位於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漢至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平昌長安古道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
時代漢代民國
編號26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平昌長安古道位於巴中市平昌縣江口鎮楊柳村,向北與平昌縣境岳家鎮古街道及古道路相連,南與平昌縣境佛樓鎮相連,西接響灘鎮,連接儀隴營山等方向古道路,全程二百餘公里。因油坊溝道路左側自然石壁上,有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陰刻「長安古道」而得名。該道路用1公尺至1.5公尺青石板鋪路,因山勢走向而修葺石質梯步道路,蜿蜒曲折。該古道路使用於商周至清末,延續至民國,至今仍在使用。平昌長安古道是平昌境內保存較為完整的米倉古蜀道之一,在古代的線路文化中曾起過重要作用,具有較高的歷史、科學價值。

註釋

編輯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