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烈
生平
編輯清光緒卅一年(1905年),張伯烈留學日本學習法律,在東京創辦了「湖北地方自治研究會」並出版有刊物,宣傳地方自治理念以及民主思想。清光緒卅三年(1907年),張伯烈回到中國,任粵漢川鐵路公司總理,年余又回到日本學習法政。清宣統元年(1909年),張伯烈與江元吉、夏道南被推舉為湖北留學生代表,回到湖北維護鐵路路權,反對張之洞將粵漢鐵路、川漢鐵路修築權讓與外國列強。後張伯烈和劉心源、密昌墀等人又被推舉為代表赴京師請願,迫使清政府同意成立湖北商辦鐵路協會。事成之後,張伯烈回到日本繼續學業。清宣統二年(1910年),張伯烈任河南提學使,在任內創辦了開封女子師範學堂並任堂長。後張伯烈南下參加武昌起義。[1][2][3]
中華民國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後,張伯烈任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1912年2月,南京臨時政府因財政困難,孫中山聯絡流亡日本的盛宣懷準備以漢冶萍公司的礦產作抵押向日本方面借款。張伯烈獲悉後連忙報告湖北臨時議會,湖北臨時議會討論決議反對,並電請江西議會配合,且派代表赴南京開展遊說活動,最終迫使借款之事流產。不久,南京臨時參議院通過決議,擬以全中國的賦稅作為抵押向俄國銀行借款,張伯烈因反對無效而負氣辭職。1912年4月,臨時參議院由南京遷到北京,張伯烈復任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1912年初,張伯烈等人發起成立民社(繼而改稱共和黨),支持黎元洪。1912年8月,黎元洪殺害武昌首義元勛張振武及其部下方維後,全中國輿論大嘩,張伯烈等人也在臨時參議院上對此事提出了嚴厲的質詢。當晚,袁世凱私下疏通張伯烈與時功玖、鄭萬瞻、劉成禺等湖北籍議員,此事最終不了了之。[1][2][3]
1913年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在北京召開,張伯烈任眾議院議員,並被評為「武昌首義乙等勛」。國會遭到袁世凱解散後,張伯烈任總統府政治諮議。1913年5月,張伯烈加入進步黨,旋即退出並另組新共和黨,擔任本部幹事,擁護袁世凱。1915年袁世凱稱帝,封黎元洪為「武義親王」,張伯烈建議黎元洪不接受「武義親王」封號。1915年,張伯烈因對袁世凱不滿而辭職。1916年袁世凱死後,張伯烈由黎元洪電召入北京。此後張伯烈創辦了張維學社。1917年9月,響應孫文號召,南下廣州,擔任非常國會議員,孫文雖曾任命他為大元帥府秘書[4],卻於10月24日辭職[5]。重開國會之後,張伯烈仍擔任眾議院議員的職務。1922年,張伯烈出任眾議院副議長。1923年,曹錕賄選總統,曹錕向張伯烈許諾稱,當選後任命其為湖北省省長,張伯烈遂同眾議院議長吳景濂積極為曹錕買選票,但後來因為曹錕在第二次直奉戰爭中兵敗被囚禁,張伯烈最終未能如願當上湖北省省長,僅得任兩湖巡閱使署秘書的職務。曹錕、吳佩孚下台後,張伯烈北上天津任執業律師。晚年,張伯烈在北平閒居。1934年,張伯烈病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