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 (萬曆進士)

張曉(1580年—1637年),字大照,又字浴咸,別號明衡[1]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

張曉
大明太子太保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山東青州府益都縣
字號字大照,又字浴咸,別號明衡
出生萬曆八年(1580年)八月十九日
逝世崇禎十年(1637年)
配偶娶孫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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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二名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丁憂歸。萬曆四十年(1612年)服除,授大理寺評事,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擢為戶部浙江司主事,監督徐州糧儲。治理黃河,救濟災民,多有善政。四十四年升任戶部湖廣司員外郎、河南司郎中,外放大同府知府。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升山西按察副使,分守口北道。天啟二年(1622年),加升山西右參政,仍守口北道。三年考滿,擢山西按察使。天啟五年(1625年)吏部廷推,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地方。六年閏六月,入為戶部右侍郎,翌年二月,轉左侍郎,總督倉場。七年五月,升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時陪推為大同巡撫王點,着冠帶閒住。

崇禎元年(1628年)加太子太師。七月,改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總督宣大,以插漢部入寇大同,八月引疾乞歸,令候代。十月,以大同失事,被彈劾逮下獄。崇禎二年三月,論戍,發配廣東。後赦歸,崇禎十年卒於家。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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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雲。祖父張俊。父張堯封,儒官。母宋氏。具慶下。兄張維、張標。弟張師[2]

元配孫氏,有六子一女,女兒嫁太僕寺少卿翟元佐。子張聯翼,選貢,河南伊陽令。張聯軫,天啟甲子舉人,佐父治邊事練兵,里居構寇,有全城功。張聯星,庠生。張聯箕,清順治乙未進士,官雲南澄江府知府。曾孫張虞熙,康熙癸巳進士,官宜君縣知縣。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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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張曉,明衡,書一房,庚辰八月十九日生,益都人,庚子鄉二名,會一百八十一名,三甲二百二十八名,都察院政,壬子授右評事,癸丑升戶部主事,甲寅徐州管倉,乙卯升員外,丙辰升郎中,升大同知府,庚申升山西付使,壬戌加升右參政,乙丑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丙寅升戶部右侍郎,丁卯升左侍郎,本年升宣大總督倉場,加升太子太保,太子太付,戊辰加太子太師。曾祖雲,祖俊,父堯封,生員。
  2.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 《明柱國太子太師明衡張公永思碑記》
  • 《山東通志》
官銜
前任:
黃道亨
明朝大同府知府
萬曆四十四年-四十八年
繼任:
高維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