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聖(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048年閏正月一日)或作得勝德勝得天,是北宋河北農民起義領袖王則年號,前後共65日。[1][2]

得聖
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048年閏正月一日
政權 安陽
君主 王則
歷時 65日
得聖北宋時期的位置。

宋史紀事本末》作「德勝」;《玉海》作「得聖」亦作「德勝」。梁玉繩《元號略》:「丘文學《歷朝紀元錄》又作得天,誤。」

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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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王則自稱東平郡王,建國安陽,改元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3]
  • 1048年——閏正月一日,王則兵敗被補。[4]

紀年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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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聖 元年 二年
公元 1047年 1048年
干支 辛巳 丁亥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之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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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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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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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63-164頁。
  2. ^ 李兆洛《紀元編》卷上:「王則,得聖〈一作德勝。慶曆七年十一月改,明年正月平〉。」
  3. ^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61:「〔慶曆七年十一月戊戌〕是日,貝州宣毅卒王則據城反。則本涿州人,歲飢,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貝、冀俗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初,則去涿,母與之訣別,刺「福」字於其背以為記,妖人因妄傳「福」字隱起,爭信事之。而州吏張巒、卜吉主其謀,黨連德、齊諸州,約以明年正旦斷澶州浮梁,亂河北。會黨人潘方淨懷刃以書謁北京留守賈昌朝,事覺被執,不待期亟叛。時知州張得一方與官屬謁天慶觀,則率其徒劫庫兵,得一走保驍捷營。賊焚門,執得一,囚之。兵馬都監田斌以從卒巷斗,不勝而出。城扉闔,提點刑獄田京、任黃裳持印棄其家縋城出,保南關。賊從通判董元亨取軍資庫鑰,元亨拒之,殺元亨。又出獄囚,囚有憾司理參軍王銟者,遂殺銟。既而節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齊開、主簿王□皆被害。則僭號東平郡王,以張巒為宰相,卜吉為樞密使,建國曰安陽,榜所居門曰中京,居室廄庫皆立名號,改元曰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
  4. ^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62:「〔慶曆八年〕閏正月庚子朔,文彥博夜選壯士二百,銜枚由地道入,右班殿直曹竭等導之,既出,登城,殺守陴者,垂戇引官軍。賊縱火牛,軍稍卻。軍校楊遂援槍中牛鼻,牛還走,賊觽驚潰。王則開東門遁,閤門祗候張絪緣壕與戰,死之。王信捕得則,餘黨保村舍,皆焚死。則自反至敗,凡六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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