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的社會建構
技術的社會建構(英語: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SCOT),即技術社會建構論,是科學技術學領域中的一個理論,該理論的支持者(主要是社會建構主義支持者)認為,科技不決定人類活動,而是人類活動塑造科技;他們還認為,要理解一項技術的使用方式,就必須了解它是如何嵌入其社會背景的。和技術社會建構論相對的是技術決定論。
技術社會建構論借鑑了科學知識社會學的建構主義學派的研究成果,其細分主題包括行動者網絡理論(科學知識社會學的一個分支)和社會技術系統的歷史分析,例如歷史學家托馬斯·P·休斯的作品。它的經驗方法基於相對主義經驗綱領(Empirical Programme of Relativism,EPOR),它提供了一種分析方法框架,用以證明科學發現是如何被社會建構的(見「強綱領」)。技術社會建構論的重要支持者有維貝·比克和特雷弗·平奇。
技術社會建構論認為,要理解接受或拒絕一項技術的原因,就應該看看社會世界。根據該理論,將一種技術的成功解釋為它是「最好」的還不足夠——研究人員必須了解「最好」的標準為何,以及哪些團體和利益相關者參與了它的定義。他們尤其必須問誰定義了衡量成功技術的標準,為何這樣定義技術標準,以及誰被包括在內或排除在外。平奇和比克認為,技術決定論是一個神話,它因人們回顧過去並相信迄今的發展道路是唯一可能的道路而產生。
技術社會建構論不僅是一種理論,也是一種方法論:它為技術成敗的原因分析提供了可遵循的步驟和原則。
技術社會建構論與技術決定論
編輯出於對技術決定論的批判,研究人員特雷弗和維貝開始研究技術的社會建設模型。模型認為,科學技術的進步是社會的一部分。例如,政府對企業合作的推動作用,通過確保適當創新環境(如,良好的教育體系,公共研究的品質,適當的稅收和管控)來支持企業發展。同時,還必須考慮民眾的需求和創新的方式。總之,SCOT模型力求展示參與技術創新的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相互作用的複雜性。
根據技術決定論,技術創新是由個人獨立開發的,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社會。與技術的社會建設模型的定義相反,技術決定論基於技術創新的線性模型,其中「線性」是指該理論相信科學對社會產生影響,進而產生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