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英(1919年—1967年6月3日),江蘇徐州人,教育工作者。曾任職臺灣省立虎尾女子中學校長,對該校貢獻至鉅,在曹金英逝世後,虎尾女中的一間體育館即以其命名為「金英館」。

曹金英

早年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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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金英在民國8年(1919年)生於江蘇省徐州銅山縣(現銅山區)壩子街,家族為當地富商。其就讀江蘇省立徐州女子師範學校(多次整併後為今江蘇師範大學)兩年後即因第二次中日戰爭爆發而肄業,前往西南避難,期間就讀江西省立九江女子師範(多次整併後為今九江學院)畢業,由江西省教育廳保送國立社會教育學院(多次整併後為今蘇州大學)。1945年畢業時,供職於贛南行署三民主義青年團,頗為時任贛南行署主任蔣經國倚重。後於中央幹部學校(今國立政治大學)附中任教。[1]

戰爭結束後,曹嫁給安東籍教授高偉時,隨他返鄉。1947年起任教安東女中,後升任主任、校長。中華民國政府遷臺時,曹金英夫婦也隨之遷臺,曹在臺灣歷任臺灣省立基隆女中(今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教師、臺灣省立臺北師範(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新竹女中(今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校長。[1]

調掌虎尾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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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曹金英調任臺灣省立虎尾女子中學(1981年與臺灣省立虎尾中學合併後為今國立虎尾高級中學)校長。她在虎尾女中校長任內,厲行「說國語,不說方言」的政策。1960年,該校獲選科學實驗學校。1961年獲中華民國教育部選為自然科、數學科新編教材實驗學校。次年再獲選為新編課程標準實驗學校。每次委派成效皆佳,據《國立虎尾高中校史》載,有見報於1962年6月19日的《中華日報》特稿。她也整建學校圍牆、大門,興建弧形行政大樓「弘教樓」、兩層樓的教室大樓「勵學大樓」、圖書館、游泳池,設備完整為全臺灣省僅有,《虎尾鎮誌》評為「該校光芒四射的黃金年代」。[2]曹金英任內先是建介壽樓,接着興建生物館,改建科學館,增築弘教樓,美化校園並親自命名為逸園,重整運動場,興建勵學樓、游泳池,並在1967年5月開始籌建體育館。[3]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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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女中1979年與虎尾高中合併後,金英館仍持續為虎尾高中使用,作為集會場所。圖攝於2020年初。

1967年中,曹金英身材發福,友人建議她減肥,她因此選擇年輕時熱愛的游泳,每天傍晚由同事陪同練泳[4]。當年6月3日下午虎尾區中學聯合招生委員會會議結束後,曹金英獨自前去游泳池游泳而溺斃。[5]據當時任職於虎尾女中的職員說,曹金英去泳池時有學生在場,但可能害羞或其他原因竟將所有人趕離,錯失急救時機。[來源請求]

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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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金英逝後,虎尾女中校長一職由教務主任黃伯升暫代。[6]為紀念曹金英,虎尾女中將次年11月竣工的體育館命名為「金英館」[3]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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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虎尾鎮誌》. 李謁政總編纂. 雲林縣虎尾鎮: 雲縣虎尾鎮公所. 2018. ISBN 978-986-05-2405-5. 

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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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謁政,第1173頁.
  2. ^ 李謁政,第1174-1176頁.
  3. ^ 3.0 3.1 強哥. 值得紀念的金英館. 中華日報. 1968-12-10. 
  4. ^ 本報虎尾三日電. 女校長游水減胖 曹金英溺斃泳池 虎尾女中師生哀悼. 中國時報. 1967-06-04. 
  5. ^ 省立虎尾女中校長曹金英昨溺斃,浮屍學校泳池,春風化雨各界哀悼. 臺灣民聲日報. 1967-06-05 [2022-02-03] –透過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6. ^ 李謁政.
教育職務
前任:
何珍淑
臺灣省立虎尾女子中學校長
1967年-1967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石宛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