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島副總督
萌島副總督(英語:Lieutenant governor of the Isle of Man)是萌島領主在萌島的官方個人代表,並被尊稱為「閣下」。
過去,萌島副總督在萌島上擁有相當大的司法、財政和行政權力。[1]然而,萌島副總督於1921年失去了作為司法機關首長的特權,[2]於1961年失去了作為萌島政府首腦的權力,[3]於1980年失去作為立法局主席的權力,並最終於1990年失去作為廷瓦爾德主席的權力。[2]今天,萌島副總督的角色本質上是儀式性的。
參考文獻
編輯- ^ Ramsey Courier. Tuesday, 14.03.1905 Page: 3
- ^ 2.0 2.1 Court Information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10-08. Isle of Man Government
- ^ Isle of Man Constitution Act 1961 (PDF). [2023-08-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