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充𰟆
生平
編輯襲封
編輯嘉靖二年(1523年),朱俊榬去世。嘉靖十五年(1536年),朱聰澂去世。十七年(1538年)十二月,朱充𰟆作為長孫被明世宗命陽武侯薛翰等為正使、禮科給事中奚良輔等為副使持節冊封襲封饒陽王。[3]朱俊榬也被追封為饒陽康僖王。[2]十九年(1540年)十二月,世宗遣隆平侯張瑋等為正使、兵科給事中黃光昇等為副使,持節冊封喬氏為饒陽王妃。[4]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朱充𰟆上疏彈劾大同巡撫何思、大同總兵徐仁等,稱開闢馬市本是羈縻之策,徐仁卻恣意剋扣將士口糧,以致大失軍心,去年五月韃靼俺答汗寇邊,徐仁身為大將卻無計可施,稱病逃避;游擊將軍劉潭詐稱韃靼來貢馬,何思竟不加分辨就信以為真,騙世宗下敕書派王銳為使前去慰勞,結果韃靼人並沒有來;副總兵王懷邦差點被韃靼所擒,行賄得免;此後韃靼愈發驕橫,而徐仁卻禁止士卒殺韃靼人,宣稱違者以殺人治罪,導致右衛、高山、山陰、懷仁東到陽和、天城間烽煙四起,而同樣開馬市的宣府卻沒有這樣的亂象;故請求世宗處理。世宗命巡按山西御史李逢時核實上報,不許隱護,將徐仁逮捕下錦衣衛獄,何思、王懷邦都革職回原籍聽候勘問,改駐守昌平都御史於敖巡撫大同,命宣府副總兵孫時雍暫代大同總兵事。[5]
昌化王府庶人朱俊㯾貧窮無賴,故意將妻子楊氏抵押在富人趙輻家,再誣陷趙輻強姦,趁夜率潞城王府中尉朱俊{木貸}、饒陽王府庶人朱充魚等襲擊洗劫趙家。趙輻提前得知後躲避藏匿,朱俊㯾沒有發現他,就在憤怒之下和朱俊{木貸}殺了楊氏,事發下法司查驗得知實情,世宗認為他們敗倫傷化,十二月,勒令朱俊㯾、朱俊{木貸}自盡,發朱充魚禁住高墻,命撫按官治教授賈鎮等罪。[6]
被廢
編輯但事實上,朱充𰟆因數次冒犯代王朱廷埼,擔心獲罪,才舉報何思、徐仁等,這些人獲罪後,他愈發驕橫,與朱廷埼都上奏互相攻擊。朱廷埼彈劾朱充𰟆暴悍陰險、挾私凌辱長輩、毀銷金冊、非法佔有罪囚、毆辱公差等,朱充𰟆也彈劾朱廷埼的陰私。前後勘察官員害怕朱充𰟆和他的黨羽叔父鎮國將軍朱俊桻等,不能決斷。巡撫侯鉞奏請奪朱充𰟆俸祿,朱充𰟆發怒不肯接受,出言不遜。世宗於是遣司禮監少監王臻問訊。王臻到山西召集撫按三司官會詢問,他們都不支持朱充𰟆。王臻派人驗問其故,發現朱充𰟆祖母太妃的金冊果然遺失,前後被朱充𰟆侮辱過的官員和躲在朱充𰟆府中的亡命惡少都揭發朱充𰟆彈劾朱廷埼的罪狀只有不禁止身邊侍衛使用專賣手段與民爭利、霸佔山場屬實,其他都是誣告。王臻等回去上報,並說大同是極邊之地,宗室繁衍,俗習刁悍,只依賴朱廷埼一人約束,但朱充𰟆卻以辯才自負,其黨羽足以鼓煽是非、混淆視聽,各府效尤者日漸增加,將來貽禍不淺。王臻的奏疏下三法司會議獲准。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世宗下詔曝光朱充𰟆的罪行,廢為庶人,發鳳陽高牆禁錮,[7][8]奪朱俊桻俸祿一年,並敕諭朱廷埼令改過守法。[9]
隆慶元年(1567年),朱充𰟆被放回王府,但引用鄭王朱厚烷因建言獲罪的例子,不肯上交金冊和印章。巡按直隸御史陳文燧彈劾之。禮部認為朱充𰟆與朱厚烷的例子不同,身為革爵庶人卻冒領祿米,應該依法追回,以後各王府被革爵的人應該先追奪收繳印冊再押送高牆。萬曆二年(1574年)五月,明神宗下詔准奏,但暫且免除追回祿米。[10]
史料沒有記載朱充𰟆何時去世及死後饒陽王府由何人繼任奉祀管王府事。
註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 ^ 《弇山堂別集》卷035作其獲罪時三十歲,即生於1525年,與其1523年喪父矛盾。
- ^ 2.0 2.1 《明史》卷一百零一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四》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三》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二》
- ^ 《明史》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5·太祖諸子二
-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七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八》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前任: 祖父榮莊王朱聰澂 |
明饒陽國國王 1539年—1554年 |
無 原因:革爵國除,繼任奉祀宗室不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