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姓制度中,雜種姓是指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摩奴法典》第十卷專門論述了雜種姓的形成和地位。一般來說,雜種姓的地位由兩個因素決定:種姓差距和種姓順序。其中,「種姓順序」是指男方的種姓相對女方而言,男方高於女方稱為「正序」,低於女方稱為「逆序」。

只有父母同屬一個種姓,並在結婚時女方仍是處女的,所生下的後代才被認為和父母屬於同一種姓。由三個再生族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一個一生族首陀羅)互相通婚產生一級雜種姓,由一級雜種姓產生次級雜種姓。各雜種姓的權利和所從事的職業各有不同。各雜種姓之間的貴賤,一般的規定是,順序所生的後代優於逆序所生的後代。

順序產生的雜種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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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隔一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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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男子與剎帝利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牟多毗質柯多,職業是教人使象、御馬、駕車和使用兵器。

剎帝利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摩㨖耶(marchya),職業是教人歌舞和天文。

吠舍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迦羅奈(karana),職業是奉事王侯。

以上三種雜種姓因為母親出身低微,因而在《摩奴法典》中被認為是「可輕視的」。

由相隔二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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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俺跋什闥(ambachtha),職業是行醫。

剎帝利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優俱羅(ougra)。

由相隔三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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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尼遮陀(nichāde),又叫婆羅薩跋(pārasava),職業是捕魚。

以上六種雜種姓,相對其他諸子而言,是低賤的,但仍可以履行再生族義務。

逆序產生的雜種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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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隔一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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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帝利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蘇多,職業是御馬和駕車。

吠舍男子與剎帝利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摩偈闥。

首陀羅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阿瑜迦跋,職業是木工。

由相隔二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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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吠提訶,職業是伺候婦女。

首陀羅男子與剎帝利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剎多梨。

由相隔兩個種姓所生的後代,不論正序(俺跋什闥、優俱羅)還是逆序(吠提訶、剎多梨),都是可以接觸的。

由相隔三種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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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陀羅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下的後代叫做旃陀羅,即「賤民」。

這六種雜種姓並屬低賤,不得履行再生族義務。其內部的貴賤順序是:蘇多、摩偈闥、吠提訶、阿瑜迦跋、剎多梨、旃陀羅。這六種男子所生的後代(次級雜種姓)與其本人相比更為低賤,不論女方種姓為何。

次級雜種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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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始種姓與一級順序雜種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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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男子與優俱羅(剎帝利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阿苾利多,也叫摩陀鳩。

婆羅門男子與吠提訶(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詹朱。

詹朱與摩陀鳩以捕獵為業。

婆羅門男子與俺跋什闥(婆羅門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阿毗羅。

婆羅門男子與阿瑜迦跋(首陀羅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底格波那,職業是製革。

尼遮陀(婆羅門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弗迦娑;相反,首陀羅男子與尼遮陀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鳩鳩多迦。

由一級逆序雜種姓互相通婚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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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級逆序雜種姓互相通婚所產生的次級雜種姓,被認為比一級雜種姓更低賤。從蘇多開始正序婚姻至旃陀羅,可以產生5種次級雜種姓;從摩偈闥開始正序婚姻至旃陀羅,可以產生4種雜種姓,以此類推,6種一級雜種姓正序婚姻可以產生15種次級雜種姓,逆序婚姻可以產生另外15種。《摩奴法典》並未一一列出。

四種原始種姓因為忽視其義務而被除名者,稱為達修。達修男子與阿瑜迦跋(首陀羅男子與吠舍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錫林陀羅,職業是侍候主人裝束和張網捕獵。

剎多梨(首陀羅男子與剎帝利女子所生)男子與優俱羅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斯婆缽迦。

吠提訶(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男子與俺跋什闥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吠那,職業是奏樂。

吠提訶(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男子與阿瑜迦跋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密多離耶迦,職業是歌頌和鳴鐘。

尼遮陀男子與阿瑜迦跋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摩爾迦波,又稱達娑,職業是撐船。

尼遮陀男子與吠提訶(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迦羅波羅,職業是鞣製皮革。

吠提訶男子與尼遮陀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俺陀羅。

迦羅波羅男子與尼遮陀女子所生的後代和密陀。俺陀羅和密陀不允許住在村內,靠捕獵為業。

旃陀羅(賤民)男子與吠提訶(吠舍男子與婆羅門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般都蘇缽迦,職業是竹工。

尼遮陀男子與吠提訶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阿欣底迦,職業是獄吏。

旃陀羅男子與尼遮陀(婆羅門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俺底耶跋娑耶,職業是焚燒屍體。

旃陀羅男子與弗迦娑(尼遮陀男子與首陀羅女子所生)女子所生的後代叫做蘇缽迦,職業是劊子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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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奴法典》,馬香雪譯,商務印書館,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