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號容齋,江南合肥人,清朝政治人物,仕順治康熙年間。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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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馥生於合肥。自幼聰穎,七歲能詩。順治十四年(1657年)中舉人,次年聯捷進士,入選庶吉士散館後授職檢討丁憂歸里,服闕後仍任檢討。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國子監司業,後充經筵講官,歷任內閣學士、戶部左侍郞、吏部左侍郎。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工部尚書,同年調刑部尚書,轉兵部尚書吏部尚書。封武英殿大學士。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生母瞿太夫人逝世,丁憂回鄉。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服闕,被召還入閣。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卒,諡文定。《清史稿》有傳。[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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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系合肥人,父親入籍河南永城

李孚青,以進士任翰林院編修。因父喪歸里後,不再出仕。

遺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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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馥性情至孝。其為母守喪處「孝子墩古墓」(在長豐縣)為安徽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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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馥擅詩文,著有《容齋千首詩》[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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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卷267·列傳五十四》: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軍功得世襲廬州衛指揮僉事,家合肥。有族子占永城衛籍,天馥以其籍舉鄉試。順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名藉甚。累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每侍直,有所見,悉陳無隱,聖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學士明珠會三法司慮囚,有矜疑者,悉從末減。尋擢戶部侍郎,調吏部。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二十七年,遷工部尚書。河道總督靳輔議築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于成龍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詣京師入對,仍各持一說,下廷臣詳議,天馥謂下河海口當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築,上然之。歷刑、兵、吏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上曰:「機務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優,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憂回籍,上賜「貞松」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三十四年,服將闋,起故官,入閣視事。上親征厄魯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務以清靜和平,與民休息。嘗謂:「變法不如守法。奉行成憲,不失尺寸,乃所以報也。」三十八年,卒,諡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嘗應詔舉彭鵬、陸隴其、邵嗣堯,卒為名臣。為學士時,冬月慮囚,有知縣李方廣坐當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緩決,尋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斃,為庀屋材,多為之所,別罪之輕重以居,活者尤眾。事親孝,居喪廬墓,有雙白燕飛至,不去,人名其居為白燕廬。子孚青,進士,官編修。父喪歸,不復出。
  2. ^ 容齋千首詩(清)李天馥. Library of Congress. 清光緒十二年(1886) [2024-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0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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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張玉書
兵部漢尚書
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己酉-康熙三十年六月乙卯
(1689年1月1日-1691年6月26日)
繼任:
杜臻
前任:
張士甄
吏部漢尚書
康熙三十年六月乙卯-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庚辰
(1691年6月26日-1692年11月7日)
繼任:
熊賜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