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文顯
生平
編輯浙江鄉試第三十三名。正統十年(1445年)乙丑科會試第六十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六十七名,授監察御史,巡按福建。正統十三年(1448年),福建鄧茂七叛亂,各處部隊戰事不佳,朝廷責問時,都指揮鄧安等歸罪於柳華。當時太監王振急於殺朝廷官員以增加威懾,命逮捕柳華。彼時柳華已出任山東按察使副使,聽到命令後,喝藥而亡。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因此連坐得罪[1]。之後因其當初下止兵令,坐失清剿民變良機,於次年(1449年)五月被施磔刑,籍其家[2][3]。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五》: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於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
-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五》:初,澄按福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趣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宋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初,復官。
- ^ 《明史·卷十》:(正統十四年五月)庚子,巡按福建御史汪澄棄市,並殺前巡按御史柴文顯。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正統十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