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忽魯丁(?—?),元朝大臣,元成宗時中書平章政事

大德年間。擔任軍儲所宣慰使。大德六年(1302年),罷黜軍儲所,改領屯儲軍民總管萬戶府。以大同宣慰使撲運和林軍糧,貪贓非常多,負欠數十萬石。朝廷多次遣使督征,都被他賄賂,於是得免治罪。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駕崩,元武宗即位,法忽魯丁由河南江北行省平章政事入朝,與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教化為中書平章政事。加平章政事脫虎脫太尉。中書左丞相塔剌海為中書右丞相,御史大夫塔思不花為中書左丞相,平章政事鐵木迭兒出為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朝廷設立尚書省,分理財用,他奉命和脫虎脫等人擔任尚書省事,死後被朝廷追贓,獲得五百餘萬緡以上的寶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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