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縣
浦東縣,是上海市已撤銷的一個縣。面積158平方公里。人口約50萬。[2]縣人民委員會駐浦東南路,[3]即現在的東昌中學[4]。首任縣長王成文[5](1958.8~1959.12)[1]。
浦東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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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 |
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隸屬行政區 | 上海市 |
設立 | 1958年 |
政府駐地 | 浦東南路 |
政府 | |
• 縣長 | 萬景亮(1959.12~1960.11)[1] |
人口 | |
• 常住 | 約50萬人 |
時區 | 北京時間(UTC+8) |
電話區號 | 21 |
設立
編輯1958年10月20日,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1次會議通過根據上海市人民委員會1958年8月1日報告決定建立浦東縣,撤銷東郊、東昌兩個區,以原兩區的行政區域為浦東縣的行政區域。[6],以地片名浦東為名。縣境東鄰川沙縣,南接上海縣,西瀕黃浦江,北臨長江口。[3][7]
行政區劃
編輯浦東縣成立時下設3個街道辦事處及15個鄉:高廟街道、塘橋街道、周家渡街道、耀華鄉、艾鎮鄉、六里鄉、嚴橋鄉、孔橋鄉、涇南鄉、二塘鄉、海濱鄉、凌橋鄉、金橋鄉、陸行鄉、張橋鄉、東溝鄉、高東鄉、高南鄉。[5][8]
後改為6個街道辦事處、高橋、洋涇、楊思3個縣屬鎮和11個人民公社。[3]
撤銷
編輯1961年1月25日,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08次會議通過撤銷浦東縣,將原浦東縣的農村地區劃歸川沙縣,鄰近市區的城鎮分別劃歸黃浦、南市、楊浦等三區。[6][9]。原屬該縣的東昌路街道、嶗山西路街道、張家浜街道劃歸黃浦區。[10][11]原屬該縣的周家渡街道、塘橋街道劃歸南市區。[12][13]該縣浦東大道以北,洋涇街道大部分及其昌棧以東地區劃歸楊浦區。[14][15]原屬該縣的洋涇、楊思、高橋地區的金橋、張橋、東溝、高南、高東、高橋、凌橋、嚴橋、楊思、洋涇等10個人民公社劃歸川沙縣。[16][9]原屬該縣的上海煉油廠、上海石油採購供應站、上煉新村等單位和地區劃入吳淞區。[17][18]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川沙县志》>>第十八卷 政权、政协>>第二章 政府机构>>第三节 川沙县人民政府.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1).
- ^ 《上海地方志》>>2004年第五期>>豐碑長存世代景仰(張生元)[失效連結]
- ^ 3.0 3.1 3.2 《上海地名志》>>第二篇 政区地名>>第一章 市、区、县>>第二节 区、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6).
- ^ 大浦东行政区划演变探源. [2015-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 ^ 5.0 5.1 《川沙县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7).
- ^ 6.0 6.1 《上海通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上海通志》>>第一卷 建置沿革>>第二章 区划>>第一节 市、区 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2).
- ^ 《上海地方志》>>1999年第三期>>浦東多大之我見(潘建龍)[失效連結]
- ^ 9.0 9.1 《川沙县志》>>第一卷 建置>>第一章 建置沿革>>第二节 川沙厅、川沙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黄浦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制 >>第二章 建置>>第二节 境域、行政区划.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黄浦区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18).
- ^ 《南市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置>>第二章 建置>>第二节 区划.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4).
- ^ 《南市区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4).
- ^ 《杨浦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置>>第二章 建置>>第三节 境域变迁.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杨浦区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9).
- ^ 《川沙县志》>>第一卷 建置>>第二章 行政区划>>第三节 新中国建制.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吴淞区志》>>第一篇 地理建置>>二、建置>>境域变迁.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 ^ 《吴淞区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