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中國南北朝時設置的

西魏廢帝二年(553年)平蜀,次年改青州為眉州,治所通義縣北周改安樂縣,後改齊通縣,隋名廣通縣,復名通義縣,宋改眉山縣。今四川省眉山市)。隋朝大業初年廢。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復置。下轄通義縣、隆山縣(先天元年改為彭山縣)、青神縣丹稜縣洪雅縣南安縣(今四川省夾江縣木城鎮,武德五年省)。天寶乾元時曾改通義郡。轄境相當今四川省眉山彭山丹稜洪雅青神等縣地。

宋朝時,屬成都府路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省州治眉山縣入州。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降為眉縣,十三年(1380年)復升為眉州,治今四川省眉山市,直隸四川布政司[1]清朝時,屬四川省。1913年廢眉州為眉山縣

唐朝眉州刺史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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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志第十九·地理四》東川軍民府......眉州元屬嘉定府路。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仍屬嘉定州。十三年十一月復為州,直隸布政司......
  2. ^ 《唐刺史考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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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眉州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