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貨幣
私營貨幣是由私有組織發行的貨幣。它常常用於和由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進行對比。在很多國家,發行私營貨幣是被法律所嚴格禁止的。
歷史
編輯美國
編輯在美國,1837年到1866年的自由銀行時代,幾乎每個人都可以發行紙幣。相比之下,目前的限制更加嚴格,但創造屬於自己的貨幣仍是合法的。各州、市、私有銀行、鐵路和建築公司、商店、餐館、教堂和個人截至到1860年發行了大概8000種不同的貨幣。如果發行者破產、關閉、離開或歇業,那麼其發行的紙幣就將一文不值。這樣的組織因為其極低的可行度獲得了「野貓銀行」的綽號,因為他們往往位於遙遠偏僻,野貓比人多的地方。然而依照勞倫斯·懷特的文章 自由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野貓銀行實際上很大程度上是虛構的。現代經濟史學家發現只有很少的銀行屬於野貓銀行。1863年的國家銀行法結束了野貓銀行時代。
Ithaca hours
編輯伊薩卡位於紐約州的北部,當地試驗[1]用Ithaca hours[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來充當交易媒介。這些貨幣可用於納稅,且可兌換成美元。
BerkShares
編輯BerkShares是流通於馬薩諸塞州BerkShares的一種地方貨幣,它由BerkShares公司於2006年9月29日推出。BerkShares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列出了伯克夏縣370家接受其貨幣的企業。在30個月內,當地5家銀行的12個支行發行了220萬BerkShares。
其它國家
編輯在澳大利亞,1910年的銀行貨幣稅法用高稅率實際上成功禁止私營貨幣。其它國家也用類似的政策消去私營貨幣與法定貨幣的競爭力。
另外有政府發行新鈔後,舊有法定貨幣喪失政府支持但地區寧可繼續使用舊鈔的案例,如伊拉克瑞士第納爾。
貨幣支持物
編輯目前很多私營貨幣通過一種商品來支撐其價值,這樣可以避免通貨膨脹的損失(貨幣發行者增加貨幣供應就會導致通貨膨脹)。一些私營貨幣用公認的和歷史上存在過的商品做為支持物,例如白銀或黃金。
私營貨幣有可能用任意的商品來支撐其價值,儘管一些人認為易腐的商品不可能適合做為貨幣。對所有貨幣而言,一個重要的適合做支持物的標準是其互換性。另一種觀點建議由能源支撐其紙幣價值,例如:焦耳,這也許會在將來得到應用。
參考資料
編輯- 哈耶克 1977年,貨幣的非國家化:並行貨幣的理論與實踐分析(Denationalization of Money: An Analysis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current Currencies)。ISBN 978-025536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