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元(?—?),字德孺,宋成都路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政治人物。
程濬之次子。程之才之弟[1],程濬是蘇軾母親程氏之兄,故程之才是蘇軾的表弟。元豐元年(1078),升為梓州路轉運判官、承議郎。元豐五年十一月,以「坐與前知瀘州任伋交訟,報上不實」的罪名降為徐州太守。元豐六年(1085)任楚州(今江蘇淮安境內)太守[2]。遇災年,救活數萬災民。元佑五年(1090年)為廣南東路提點刑獄。遷右朝奉郎。元祐七年六月,擔任主客郎中。[3]程之元有石癖,元佑七年(1092),蘇東坡任揚州知州,送給他兩塊英石。
- ^ 余大成:《蘇程庵碑記銘並序》,《曹溪通志》卷五
- ^ 蘇東坡《送表弟程六知楚州》
- ^ 《續資治通監長編》卷四七四:「元祐七年六月,庚午,右朝奉郎程之元為主客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