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元(?—?),德孺成都路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政治人物

程濬之次子。程之才之弟[1],程濬是蘇軾母親程氏之兄,故程之才是苏轼的表弟。元丰元年(1078),升为梓州路转运判官、承议郎。元丰五年十一月,以“坐与前知泸州任伋交讼,报上不实”的罪名降为徐州太守。元丰六年(1085)任楚州(今江苏淮安境内)太守[2]。遇灾年,救活数万灾民。元佑五年(1090年)为广南东路提点刑狱。遷右朝奉郎。元祐七年六月,擔任主客郎中。[3]程之元有癖,元佑七年(1092),苏东坡任扬州知州,送给他两块英石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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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余大成:《苏程庵碑记铭并序》,《曹溪通志》卷五
  2. ^ 苏东坡《送表弟程六知楚州》
  3. ^ 《续资治通监长编》卷四七四:“元祐七年六月,庚午,右朝奉郎程之元为主客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