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墨爾本子爵威廉·蘭姆

第二代墨爾本子爵威廉·蘭姆PCPC(愛)英語Privy Council of IrelandFRS(William Lamb, 2nd Viscount Melbourne,1779年3月15日 - 1848年11月24日),英國輝格黨政治家,曾任內政大臣首相。他曾熱情輔導即位之初的維多利亞女皇。歷史學家普遍對墨爾本子爵評價不高,主要是因為他在任期間,既沒有發生對外戰爭,也沒有需要解決的國內問題,缺乏大成就、原則不明確。但是,主要研究18世紀的歷史學家約翰·加農(John Cannon)稱讚他「慈祥、誠實,又無私。」[1]

非常尊敬的 The Rt Hon.
墨爾本子爵
The Viscount of Melbourne

PC PC(愛)英語Privy Council of Ireland FRS
聯合王國首相
任期
1834年7月16日—1834年11月14日
君主威廉四世
前任格雷伯爵
繼任威靈頓公爵
任期
1835年4月18日—1841年8月30日
君主威廉四世
維多利亞
前任羅拔·皮爾爵士,Bt
繼任羅拔·皮爾,Bt
反對派領袖
任期
1841年8月30日—1842年10月
君主維多利亞
首相羅拔·皮爾爵士,Bt
前任羅拔·皮爾爵士,Bt
繼任約翰·羅素勳爵
任期
1834年11月14日—1835年4月18日
君主威廉四世
首相羅拔·皮爾爵士,Bt
前任威靈頓公爵
繼任羅拔·皮爾爵士,Bt
內政大臣
任期
1830年11月22日—1834年7月16日
君主威廉四世
首相格雷伯爵
前任羅拔·皮爾爵士,Bt
繼任鄧坎嫩子爵
個人資料
出生(1779-03-15)1779年3月15日
 英國倫敦
逝世1848年11月24日(1848歲—11—24)(69歲)
 英國赫福郡
墓地赫福郡St Etheldreda's Church英語St Etheldreda's Church, Hatfield
政黨輝格黨
母校劍橋大學三一學院
簽名墨水草書籤名

早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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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生於倫敦顯赫輝格黨家庭,父親是第一代墨爾本子爵佩尼斯頓·蘭姆(Peniston Lamb, 1st Viscount Melbourne),母親是墨爾本子爵夫人伊利沙伯·蘭姆(Elizabeth Milbanke Lamb, Viscountess Melbourne)。他受教於伊頓公學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在三一學院時,他加入了一個浪漫激進的團體,而這個團體的成員包括珀西·比希·雪萊拜倫勳爵。1805年,他取代長兄成為父親世襲爵位的法定繼承人,並娶卡羅琳·龐森比女爵(Lady Caroline Ponsonby)為妻。次年,他入選下議院,代表萊姆斯特(Leominster),是輝格黨的成員。1806年,為了準備大選,他改為代表哈丁頓自治市(Haddington burghs)。1807年,他再次更改代表區域,這次代表的是彼得堡,並且一直連任到1812年為止。[2]

1812年,他的妻子與拜倫勳爵傳出緋聞。卡羅琳戲稱拜倫「瘋、壞,結識他很危險」,這句戲言廣為人知,幾乎可以作為拜倫勳爵的墓志銘[3],兩人的緋聞在全國街知巷聞,最後,兩人在1813年不情願地分開了。卡羅琳在1828年去世。

1816年,墨爾本子爵在菲茨威廉勳爵(Lord Fitzwilliam)支持下,再一次在彼得堡當選下院議員。他向霍蘭勳爵(Lord Holland)承諾,他會謹守輝格黨自光榮革命以來的原則,不會作出「修正」。[2]他兌現承諾,在國會發表反對改革的演說,在1817年烽煙四起時投票支持暫停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2]

墨爾本的特點之一是總是能找到中間地帶。雖然他是一個輝格黨人,但是,他還是接受了溫和托利黨政府先後兩位首相:佐治·坎寧哥打列治子爵的邀請,出任愛爾蘭布政司(Chief Secretary for Ireland)。1828年,他的父親去世,他繼承父親的爵位,成為墨爾本子爵,進入上議院。他在下院渡過了25年,一直是後坐議員,在政界並不知名。[4]

內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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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年11月,由格雷伯爵領導的輝格黨上台,墨爾本獲委任為內政大臣。在1830年至1832年的騷亂中,他「行動有力、敏捷,朋友都由衷地感謝他。」在1830年到1831年施榮暴動(Swing Riots)的餘波中,他反對調集軍隊鎮壓騷亂(這是托利黨的主張),主張獎勵抓到騷亂者的治安官。他組建了一個特別委員會,確保對1,000個被捕者的審判公平、公正:其中三分之一的人被判無罪,另外五分之一的人被判死刑,代替流放。

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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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年7月,格雷伯爵辭去首相一職。因為托利黨無法成功組閣,威廉四世被迫任命另一個輝格黨人代替他。墨爾本子爵是最合適的人選,他既被英皇接受,又被輝格黨接受。在收到格雷伯爵的信與英皇召見他討論組閣事宜的消息後,墨爾本子爵猶豫了一下,因為他不想負起重擔,但是他又不想辜負朋友、政黨。根據查理斯·格雷維爾(Charles Greville)的記載,墨爾本子爵對他的秘書湯·楊格(Tom Young)說:「這個職位太無聊了。我應該怎樣做?」湯回應道:「羅馬人、希臘人從未擔任過這個職位,就算任期只有三個月,接受任命也是值得的。」墨爾本:「你說得對,我會接受任命。」[5]

因為反對輝格黨的改革方法,英皇在11月辭退了墨爾本子爵,並企圖由羅拔·皮爾爵士擔任黨魁的托利黨組閣。可是在1835年大選中,托利黨無法在下議院贏得過半數議席,使得皮爾無法上台。1835年4月,墨爾本子爵重新上台。這是英國君主最後一次嘗試違背國會中的多數派的情況下,任命一個政府。[6]

遭到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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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墨爾本子爵再次陷入醜聞。這次,他遭到名媛卡洛琳·諾頓(Caroline Norton)的丈夫佐治·查普爾·諾頓(George Chapple Norton)勒索。他要求墨爾本子爵交出1,400英鎊,否則就到法院控訴墨爾本子爵與他的妻子通姦,然而,墨爾本子爵拒絕了他的要求。在當時,這足以毀掉一個政治家的前途。墨爾本子爵政府並未倒台,因為他的正直眾人皆知。英皇與威靈頓公爵皆促請墨爾本子爵繼續擔任首相一職。後來,佐治敗訴,墨爾本子爵經歷此事後,並沒有顧忌,繼續探訪卡洛琳。[7]

然而,歷史學家博伊德·施路頓(Boyd Hilton)始終認為墨爾本子爵的個人生活有問題。[8]

維多利亞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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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女皇在1837年6月20日登基時,時任首相是墨爾本子爵。她剛滿18歲,剛剛掙脫母親根德公爵夫人(Duchess of Kent)與家臣約翰·康羅伊爵士(Sir John Conroy)的束博。在接下來的四年裏,墨爾本子爵一直教導她政治的藝術,後來,兩人成為了好友,維多利亞女皇曾說過她把墨爾本子爵當成了父親(維多利亞女皇的父親在她八個月時就去世了,而墨爾本子爵的女兒則年紀輕輕即夭折)。墨爾本子爵經常花四到五個小時去探訪維多利亞女皇,或者向她寫信,維多利亞女皇總是熱情地回復。[9]

 
墨爾本子爵

1839年5月,墨爾本子爵的辭職引發了後座議員危機(Bedchamber Crisis)。有望成為首相的羅拔·皮爾爵士要求維多利亞解僱一些有輝格黨背景的隨從,因為君主不應對任何一個政黨表現出偏好。維多利亞女皇在墨爾本子爵的支持下拒絕了他的要求(她誤認為皮爾要求她解僱所有隨從)。皮爾拒絕接替墨爾本子爵,所以後者繼續留任首相一職。

墨爾本子爵在任內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提出旨在減少罪案的管理法令,還改革了地方政府,最後,改革了濟貧法,訂立了貧民被強制抓進濟貧院的條件。

1841年2月25日,他成為了皇家學會院士[10]

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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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8月,再次提出辭職,獲得接受。在他離任後,維多利亞女皇仍然向他寫信。但是,到了最後,兩人之間的書信往來中斷了,因為這是不適宜的。亞厘畢親王的出現代替了墨爾本子爵的輔助角色。

墨爾本子爵去世後,他的頭銜被胞弟費德歷繼承。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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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城市墨爾本即以他為名,他是該城起名時的首相。

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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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J. A. Cannon, "Melbourne, William Lamb, 2nd Viscount", in J. A. Cannon ed.,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British History, 2009, p. 364.
  2. ^ 2.0 2.1 2.2 Peter Mandler, "William Lamb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09, online ed., 2008-01, accessed 2009-12-27.
  3. ^ Sunday Times: Property. Ireland: Poetic justice at home of Byron's exiled lover. Mad, bad and dangerous to know" has become Lord Byron's lasting epitaph. Lady Caroline Lamb coined the phrase after her first meeting with the poet at a society event in 1812. (Dublin, Ireland: The Times Online). 17 November 2002 [21 Februar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2). 
  4. ^ Henry Dunckley, Lord Melbourne, p. 135.
  5. ^ David Cecil, The Young Melbourne & Lord M, 2001, p. 321.
  6. ^ I.D.C. Newbould, "William IV and the Dismissal of the Whigs, 1834", Canadian Journal of History, 1976, Vol. 11 Issue 3, pp. 311 - 30.
  7. ^ David Cecil, Melbourne, 1954, ch. 11.
  8. ^ Boyd Hilton, A Mad, Bad, and Dangerous People? England 1783–1846, 2006, p. 500.
  9. ^ Cecil, Melbourne, ch. 14.
  10. ^ Lists of Royal Society Fellows. [15 December 2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1-22). 
前任:
羅拔·皮爾爵士,Bt
聯合王國首相
1835 - 1841
繼任:
羅拔·皮爾爵士,Bt
前任:
佩尼斯頓·蘭姆
墨爾本子爵
1828 - 1848
繼任:
費德歷·蘭姆

[[[Category:第6屆英國下議院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