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綽(498年—546年),字令綽,武功郡人(今陝西武功附近)。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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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則九世孫,其父蘇協官至武功郡守。蘇綽少好學,精通算術。從兄蘇讓推薦於北周太祖宇文泰大統三年(537年)高歡討伐宇文泰,兵分三路,大都督竇泰攻打潼關,以司徒高敖曹領兵攻上洛(今商州),高歡親領兵自晉陽蒲坂(今山西永濟西南)。諸將意欲分兵抵禦,獨蘇綽與宇文泰意見相同。遂並力拒竇泰,擒殺他於潼關,蘇綽受封為美陽縣伯。其後拜為大行台左丞。宇文泰重用蘇綽,制定計帳法、戶籍法[1]。541年,蘇綽制定六條詔書,要點分別是:「先治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即《六條詔書》。宇文泰將《六條詔書》立於座右,下令百官習誦,並規定:「牧守令長,不通六條和計帳法者,不得居官。」544年,魏帝把宇文泰前後上奏的新制,作為復興朝政的永久典章,令蘇綽再作增刪,合為五卷,頒佈天下。大統十一年545年,作《大誥》,文字簡練流暢,一改自晉以來的浮華文風,「自今文章皆依此體」。又據《周禮》改定官制。同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2]。蘇綽常說:「為國之道,當愛人如慈父,訓人如嚴師。」[3]大統十二年(546年),因時常思想,勞心而睏倦,遂變成氣疾,未成而卒,當時只有四十九歲。宇文泰率領百官送棺槨出城外,扶棺痛哭,悲嘆:「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死後家無餘財。盧辯繼續完成他根據《周禮》制定的六官制。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以蘇綽配享宇文泰廟廷。由他的兒子蘇威嗣位。

蘇綽著有《佛性論》、《七經論》,並行於世。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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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計帳者,具有歲課役之大數,以報戶支。戶籍者,戶口之籍」(《資治通鑑》卷157胡三省注)
  2. ^ 陳寅恪指出:「凡西魏、北周之創作有異於山東及江左之舊制……若就地域言之,乃關隴區內保存之舊時漢族文化,以適鮮卑六鎮勢力之環境,而產生之混合品,所有舊史中關隴之新創設及依託周官諸制度皆屬此類。」(《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敘論》)
  3. ^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九 梁紀十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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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3》,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北史·卷063》,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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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史·列傳五十一·蘇綽傳》
  • 《周書 文帝紀》
  • 《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九 梁紀十五》》